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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高阳《明末四公子》之方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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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 17: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3]方以智(1)

如以忠孝着眼,四公子中人品之高,莫如方以智。桐城方家为海内有名的世家。清初方家享大名者,为方拱乾父子,而遭遇颇不平凡。方拱乾字坦庵,在崇祯朝以翰林而为东宫讲官。当南明时,有王之明冒名太子,自北而来,真假莫辨,形成一大纠纷。拥福王者,当然以为假,亟亟乎想求得确证,因召方拱乾辨认。方明知其假而沉默,意在作无言的抗议,致不满于福王及马阮等人,其人风格可想。
方拱乾有五子,命名有一原则。所谓“文头武尾”,即第一字以一点一划起笔,第二字以斜钩收尾。长子名玄成,字孝标,号楼冈,为顺治极见宠信的文学侍从之臣,因而遭“北派”朝士之忌。而方拱乾则因辨识真假太子一案,得罪了“北派”首脑之一的刘正宗。新仇旧怨交并,掀起了南北之争。满清则正好“以汉制汉”,汉人中心存明室者,南人为多,因而南北之争中,满清自然助北制南,于是而有南士饱受荼毒的“丁酉科场案”。

丁酉为顺治十四年。此案在中国考试制度史上,是空前绝后的一页,自有科举以来,从无如此大狱。后此者虽有咸丰八年戊午科场案,斩大学士柏菱于菜市口,但远不如丁酉案株连之众且酷。吴汉槎即以此案被累,遣戍宁古塔。后由愿贞观营谋于纳兰成德,吴氏夫妇白首同还,为清初文坛一大盛事。笔者曾作《金缕曲始末》,收入惊声出版社印行的拙作《文史觅趣》中。

丁酉科场案南闱弊端之发,始于有人参劾江南主考方犹“弊实多端,物议沸腾”,特引新科举人方章铖为例,章铖即方拱乾第五子。此奏的目的在打击方拱乾,结果演变成正副主考及十六旁考“骈戮于市”,方章铖等八举子“父母兄弟妻子并流徙宁古塔”的奇狱。方拱乾、方玄成父子,于康熙登极后赦回。方玄成则以牵涉于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身后更被奇祸,全谢山《江浙两大狱记》:

“桐城方孝标以科第起,官至学士。后以族人方犹丁酉主江南试,与之有试,并去官遣戍。遇赦归,入滇受吴逆伪翰林承旨。吴逆败,孝标先迎降,得免死。因著《钝斋文集》、《滇黔纪闻》,极多悖逆语;戴名世见而喜之,所著《南山集》,多采孝标所纪事。”因此,《南山集》文字狱起,方玄成反成“大逆之首”。其时玄成已故,刨坟破棺,骨扬灰。此一刑罚,甚于鞭尸。全家复充军黑龙江。孝标子登峄,登峄子式济,父子同戍。式济著《龙沙纪略》,收入《四库全书》,是《方舆书》中很有名的一本著作。式济子名观承,一年一度,徒步出关省亲,亲历山川险要,饱阅人情世故。即以阅历官直隶总督时,颇着循声,为乾隆朝不由科第、不由军功而官至封疆的极少数汉人之一。

方孝标与吴三桂有一段渊源,《清史稿》本传:

“(康熙)十二年,孝标年五十七,夙慕滇黔山水;会有所亲某,知责阳府,乃往游。未几,吴三桂反滇中,黔抚曹申吉亦叛附,凡外籍之寓滇者,悉拘留,孝标故为佯狂……防之稍疏,孝标乃逸去。”所记实有未谛。

按:方玄成自放还后,因“玄”字避圣祖御名之讳,改以字行。康熙初年漫游闽粤滇黔,所至为诸侯上客,皆尊称为“方学士”。今按方孝标《钝斋诗选》,康熙六年有《上靖南王四十八韵》、《靖南世子四十韵》,乃为靖南王耿继茂、世子耿精忠所作,而靖南已早由广州移镇福州,此为方孝标于康熙六年游福建的证据。

又,康熙九年《上祝平王亲王一百韵》,乃吴三桂六十寿诗,此为方孝标是年在昆明的确证。诗中更明白叙世交,以子侄自居。及入滇由吴三桂所招邀,如“通家曾黍窃,犹子愧趋跄”、“先人前代末,怀庙讲筵旁,独力挑簧鼓,深心保栋梁”、“远蒙垂问语,更感寄书望”等等,可以想见,当方拱乾在崇祯朝为讲官,侍经筵时,即与吴三桂相识,并曾力为保荐,交情不同泛泛。而况吴三桂此时每年以江南所输巨额军饷,及自营贸易,多擅专利,富逾于国,招致名士,厚加供养,以方学士的盛名,即令非通家之好,亦必在礼聘之列。《清史稿》所记,仿佛方孝标与吴三桂未谋面者,大误。

但所谓“逸去”,则为事实。此则全谢山《江浙两大狱记》,谓“入滇受吴逆伪翰林承旨”,为不确。诗集中有《滇南留别诗四章》为先期逸去一证,《钝斋二集》序云:“赐环以后,又十余年,放浪于山高水长间,偶游楚粤,再逢世难,再寻云南岳,得遂忠贞。”为先期逸去又一证。

至吴三桂门下,确有方姓而得重用,可当“翰林承旨”之类官职者其人,乃是徽州人方光琛。光琛字献廷,明朝礼部尚书毛一藻子,已中进士而因顺治十八年“奏销案”革去举人,于是中了进士亦不算。方光琛一怒而走西南,入吴三桂幕府。周寿昌《思益堂日札》云:

“撤藩议起,三桂坐花亭,令人取素所乘马与甲来。于是贯甲骑马,旋步庭中,自顾其影叹曰:‘老矣!’光琛从左厢出曰:‘王不欲失富家翁乎?一居笼中,烹饪由人矣!’三桂默然,反遂决。”

《清史稿•;方玄成传》:

“爰有歙人方光琛者,从吴三桂叛,三桂宠以为相。其子侄九人亦俱受伪职,最著名者名学诗、学体。三桂败,皆伏法,惟学诗在逃。而戴名世案,部疏据《南山集》原文,称孝标为方学士,不复具名。北音士与诗同,满文又同为一字。圣祖阅清字疏曰:‘是非漏网之方学诗耶?’廷臣不能晓。圣祖因为语往事甚悉。盖圣祖实误以方学士即此漏网之方学诗,又误以方光琛为孝标族人……圣祖五十一年正月谕曰:‘案内方姓人俱系恶乱之辈,方光琛投顺吴三桂,曾为伪相;方孝标亦曾为吴三桂大吏,伊等族人不可留本处。’四月又谕:‘方孝标曾为吴逆伪学士,逆三桂之叛,系伊从中怂恿。伪朱三太子一案,亦有其名,今又犯法云云。’”

按:桐城方家著名者有二,一在城内,一在城外。方以智与方玄成同姓不同宗。方光琛家在皖南,更不相干。谈方以智而先撮叙方玄成、方光琛生平大概,岂非离题太远?盖别有说焉。

近读余英时《方以智晚节考》,考定方以智于康熙十年,因案被逮,自裁于文山诗“惶恐滩头说惶恐”的惶恐滩。余君之言如此:

“密之若于历史上求人格之‘认同’,则文山实其首选。甲申之岁,密之不死,可以见谅于世人者也。辛亥(康熙十年)再陷缧绁,上距永历之亡,亦既已十易寒暑矣!此时而仍不惜对簿虏廷,苟延残喘,密之虽号愚者,余知其决不出此也。然而古人有言,死得其所。就密之当时所处之情势言,其最适当之死所,殆莫若惶恐滩……次子中通题其诗曰《惶恐集》,幼子中履亦颜其斋曰‘汗青阁’。此决非因偶然巧合,遂得附会。”论断固甚精当,但方以智所犯究系何案,未能考获。余君又言:

“今据中履《宗老臣梅先生七十序》,可见至少辛亥之难,密之子孙皆在被收之列,无得免者。此事又见中履《亡妻张氏行略》。其言曰:‘先公晚遭患难,余侍左右,不复能顾家。家人齑粉在俄顷,吏卒汹汹围守。’中履两言‘全家齑粉’,决非行文夸张。则密之罪状,必属谋反之类。盖依律,非大逆不能牵累及于子孙也。若更参照魏季子所言,闻者咋舌摇手,如疫疠猛火不敢近,其事岂不昭然若揭乎?惜今所能推知者,仅止于此。至于构陷者究属何人,其所持之具体理由又为何,苟无新史料发现,恐终将成为千古疑案矣!”

笔者的看法不然,此案如能深入细考,疑团未必不能破。如前所述“方学士”、“方学诗”的误会,即在提供一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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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08: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阳的史学是好的,相较之下,小说则稍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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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3 11: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正是,感觉就是一篇历史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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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1: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读者来说,高阳的历史小说不但深具娱乐性,更蕴涵高度的文学价值,可说是“雅俗共赏”。有人曾以“有井水处有金庸,有村镇处有高阳”来反映高阳作品在华人社会受欢迎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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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3 12: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末四公子,出则忠义,入则孝悌,爱宾客,广交游,风流倜傥,冠绝一时。堪与战国四君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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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17: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size=3]方以智(6)

“论曰:钱少詹大昕曰:‘吾友戴东原尝言:欧罗巴人以重价购《不得已》而焚毁之,盖深恶之也。光先于步天之学本不甚深,不旋踵而败,宜哉!然《摘谬十论》……则固明于推步所不能废也。元(阮元自称)所藏《不得已》卷末有杂记数条,不著撰人名氏,中一条云:歙人言,光先南归至山东暴卒,盖为西人毒死。”洋人购杨光先所著《不得已》而毁之,其事不可知。戴东原虽为大儒,于永乐大典中搜得王锡阐、梅文鼎所未及见的算书,能正调补脱,可知其天算之学的造诣,但戴氏著作中,有《气穴记》一卷、《葬法赘言》四卷,是犹不免将天文地理与堪舆混为一谈。则于历法恶西洋而为杨光先张目,亦无怪其然。至于“西人毒死”杨光先,就情理而言,殊不可能。不过,杨光先一疏,谓选荣亲王葬期错误,用心实嫌恶毒,汤若望被诬既已大白,杨光先陷诸台官于死而竟不抵罪,自为死者家人亲友所不甘,因而采取报复行为,或者有之。
以上假设祸由方中通而起,乃因介入新旧历法之争而结怨;或者为人见利忘义而出卖,皆待进一步求证,始可判断此假设有无成立的可能。但方以智被诬的谋反案,必与吴三桂有关。换言之,即助吴三桂谋反,则笔者自信,此一假设,定必不误。

吴三桂叛清,事起于康熙十二年冬,但异谋早著,而满清忌吴,则更早始于吴三桂入缅杀永历帝以后。刘健述所著《庭闻录》卷四:

“康熙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加吴三桂爵平西亲王。二年,奏缴大将军印。有内大臣论三桂子额驸应熊曰:‘往日永历在缅,边方多故;故予芳父将印,重事权也。今天下大定矣!据之不还何为者?’三桂不得已具疏上之,怏怏不怿。”

此为忌吴的明证。康熙自言,亲政后以三事自矢,必欲底成。其一即为撤藩。自鳖拜伏诛,开始积极着手,而以吴三桂为第一目标。

按:康熙八年五月诛鳖拜后,六月以米思翰为户部尚书,九年二月以金光祖为广东广西总督,马雄镇为广西巡抚,四年以蔡毓荣为四川湖广总督,七月以王辅臣为陕西提督,十年五月以朱国治为云南巡抚,十一月以明珠为兵部尚书。据此人事调动,可以析出其意义如下:

一、康熙自诛鳖拜后,立即开始部署撤藩,而以米思翰调补户部尚书为其起点。

二、撤藩的第一目标为吴三桂,亦以吴三桂难制为第一顾虑。康熙九年对西南、西北文武大员的调动,完成了对吴三桂包围的态势。

三、康熙十年调朱国治为云南巡抚,为对吴三桂态度强硬的表示。而以明珠为兵部尚书,则是决心用兵了。

这三点分析,可从上述诸人的背景、性格求得解释。兹先述米思翰,此人出身于满洲八大贵族之一的富察氏,至乾隆年间极贵,米思翰子李荣保,为高宗孝贤纯皇后之父。李荣保子傅恒为大学士,傅恒子福康安“一身被异数十三”,而实为高宗的私生子,笔者别有考证,不赘。《清史稿•;米思翰传》:

“米思翰……授内务府总管,辅政大臣从假尚方器物,力拒之。圣祖亲政,知其守正,授礼部侍郎,八年擢户部尚书,列议政大臣。是时,各直省岁赋,听有政使存留司库,蠹弊相仍,米思翰疏请通饬各直省,俸饷诸经费所馀,悉解部。由是勾稽出纳权,尽属户部。十二年,尚可喜疏请撤藩。吴三桂、耿精忠疏继入,下户兵工部,米思翰与兵部尚书明珠议,三藩并撤。有言吴三桂不可撤者,以两议入奏,米思翰坚持宜并撤,议乃定。”

撤藩原为康熙早己默定于心的决策,但当时满清亲贵大臣中或畏三藩势力,或受三藩笼络,反对撤藩者甚多。吴三桂子应熊又尚至为额驸,等于他父亲派在京中的坐探,所以康熙对撤藩之意守持甚密,惟与少数近臣密商,米思翰与明珠皆力赞帝意者。其后米思翰一家之贵,固与此不无关系。明珠贪黩弄权,而康熙曲予优容,在撤藩之先,康熙深思熟虑,早已料定,决不能如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轻易。如最后决裂,不能不用兵,则所持者何?自应有一打算,用米思翰为户部尚书,并即展开整理财政的工作,即为筹饷的开始。

至于用金光祖、马镇雄、蔡毓荣,或因其熟悉地方,或因其忠诚可靠,或因其才具出众,而目的皆在对付吴三桂。王辅臣之被任为陕西提督,用心更昭然若揭。而康熙之笼络王辅臣,更出常情之外。刘献廷《广阳杂记》有极生动的描写。记王辅臣与吴三桂之侄应期交恶,以三桂袒侄,致使辅臣寒心,以巨金“遍贿朝廷左右暨用事者”,得补为平凉提督,以后的情事云:

“报至滇南,平西闻之,如失左右手。叹曰:‘小子费亦不贺矣!家私几何,乃如此胡为耶?’及至辞王,王待之愈厚,执手涕泣曰:‘尔至平凉,无忘老夫!汝家贫,人口众,万里迢迢,何以当此?’遂出帑二万两,以为路费。”

吴三桂亦可谓善于补过,输诚之心,惟恐不至。但手段不及康熙,《广阳杂记》记召见王辅臣的情况如此:

“上坐内廷以待,望见喜曰:‘有武臣如此,朕复何忧?’自此恩泽频加,赏宾屡及;无日不诏人,语必移时。廷臣骇然,不知其何自也。都下哄传,以为平西有密语,令主入奏……上谓之曰:‘欲留汝于朝,朝夕接见,但平凉边庭重地,非汝不可,其命钦天监择好日以行。’时值岁暮,而定期岁内;上又谓之曰:‘行期近矣!朕不能舍,上天在迩,其陪朕看灯,过而后行。’更命钦天监择吉日于上元之后。居期入辞,温语良久,授以方略,重加赏赐。御座前有蟠龙豹尾枪一对,上指谓辅臣曰:‘此枪先帝遗以付朕者。朕每出必列此枪于马前,以无忘先帝。汝先帝之臣,朕兄帝之子,它物不足珍,其分此一枪以赐汝。汝持此往镇平凉,见此一枪如见朕,朕见此枪如见汝矣!’辅臣拜伏于地,泣不能起。”

雍正以后之笼络年羹尧,即师父故智,但矫揉造作过甚,令人肉麻。康熙之笼络王辅臣,则确能使被笼络者死心塌地。当时康熙所以不惜降尊纡贵如此,正可反证他对吴三桂防范之周之密。至于吴三桂既反,王辅臣竟未能发挥康熙所预期的作用,则又为另一回事,论王辅臣本心,固未负康熙。

康熙十年调朱国治为云南巡抚,为康熙决意制服吴三桂,不惜决裂的表示。朱国治其人,在康熙初年,为江南士林的公敌。

朱国治不久去官,走得很不光明,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云:

“抚臣朱国治既以钱粮兴大狱,又杀吴郡诸生一二十人,知外人怨之入骨。适以丁忧罢。故事:隶旗下者例不丁忧,守丧二十七日,即出视事。公守丧毕,具疏请进止。朝议许其终制,另推新抚韩公世琦尚未莅位,朱恐吴人为变,仓猝离位,轻舟遁去,吴中为幸。朝议以大臣擅离泛地,拟降五级,而严旨切责,革职为民。”

按:三年之丧照例守制两年三个月,亦即二十七个月为服满。旗下改月为日,父母之丧只“穿孝二十七日”。朱国治具疏请进止,乃自知众怒难犯,急谋退隐。新任巡抚韩世琦,亦为汉军。隶正红旗,原任顺天巡抚。顺治十八年十月裁顺天巡抚一缺,韩世琦即改调江苏(彼时犹称江宁巡抚)。顺天即沈阳,赴调需时,而朱国治去职而未离位,形势益危。其时苏州民风尚未如后来之柔弱。天启中,魏忠贤遣东厂缇骑至苏州逮捕周顺昌,白靴校尉为吴人击杀,前之可鉴,所以朱国治轻舟遁去。至于遭遇“革职为民”的严谴,自是朝中因为秦销案办得太严刻,有意贬抑朱国治,借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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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size=3]方以智(7)

康熙十年朱国治复起,被任为云南巡抚。惟一的原因,即由于朱国治以汉人而忠于满洲,为政苛峻。如果对吴三桂采取强硬态度,则用他到云南去跟平西王周旋,是最理想的人选。康熙十二年冬,吴三桂举兵,朱国治首先被害,刘健《庭闻录》记:
“三桂召各官赴王府会议。中丞朱公率众往,贼党不候全害之,刃之下乃死,余皆被执。朱中丞……素为贼党切齿,三桂使其子飞骑传谕,不得轻杀,至则中丞已身首殊。”《研堂见闻杂记》谓朱国治被“提出开膛枭示”,则恶之甚,言之亦过甚了。

以上所引叙,皆在证明康熙对吴三挂迟早必叛,已经料定。而防范惟恐不周,亦有事实可稽。表面上几大臣言官有公然奏劾吴三桂者,无不获谴,乃是故为安抚,以待谋定后动。其实,对吴三桂的动态,无时不在注意之中。内地入滇投靠吴三桂,以及吴三桂所遣亲信赴内地活动的情况,皆有密报到京。方以智的被祸,我的假设,即因以讹传讹,误认方以智为吴三桂的亲信,潜入安徽。可能为方光琛之子方学诗曾回徽州活动,而方孝标曾入滇献诗吴三桂,故误方学诗为“方学士”。而方学士与方以智音似,满文奏折中汉人名字皆为音译,更易误会。

假设虽可大胆立论,但假设之能成立,必须经过逻辑的考验。逐次排除其不能者,至最后仅剩者,方能作为假设。今按康熙初年属于“谋反大逆”的案子,不外朱三太子的传闻,及三藩之乱。干连朱三太子的疑案甚多,且每与和尚有关,似与方以智的情况相近。但果为推戴朱三太子以起事复明,则方以智即或被诬,固与名节无损,方中通不必以死力争,一通道理已在前面谈过,无须多说。其次,谋反决非一人之事,干连必众,王夫之论族诛曾申明其义。而方以智一案不闻有他人牵连,孟心史先生《明烈皇殉国后纪》篇云:“东华录自康熙十二年始,屡破获朱三太子干连犯案,多不胜载。”是则方以智如干连朱三太子案,何以官书独无记载。凡此皆足证明,方以智与此类案件无关。

至于牵涉及于三藩之乱,如归罪于谋反大逆,则又分两种情况,一为事发的按问,一为事前的猜防。方以智案虽发于吴三桂举事之前,但吴三桂反形早著,康熙防堵甚严,已如前述,则诬指方以智为吴三桂亲信,潜入安徽等地活动,是很可能发生的事,但事必有因,或者方学诗确曾潜回徽州。行踪曾经广西,而又误传为“方学士”,于是构陷者有意张冠李戴,指“方学士”为方以智,向广西巡抚马雄镇告密,因而移文安徽,逮捕方以智归案待质。

据《方以智晚节考》所录资料及方中通《题结粤难文》、《论交篇》两诗,案发后的情况如此:

一、发难于广西。论交篇《粤西题请讲再三》可证。

二、移文安徽,至桐城方家逮捕方以智,而方以智由幼子中履陪侍在青原。官疑方家藏匿以智,是故“吏卒*兵围宅,铃析达晓”。而“道路汹涌,莫不咋指吐舌。在于人情、宾客、门人、故旧远害引避,固宜其然”(方中履《宗老臣梅先生七十序》)。则有几天的搜索,或者直至方以智被逮,方始撤围,皆可想而知。

三、桐城搜查不获,移文江西逮捕,此涉及三省的因由,情况非常单纯。

四、江西泰和富人萧孟藏方以智于复壁,其后乃由水路赴广西报案。此出于方以智自己的主张,或者他人所劝,则不得而知。但可确言者,方以智愿就复壁,绝非畏罪,而为不甘致礼于异族衣冠之前。惶恐滩自裁,亦为此意。当初披缁,大致亦为避免作清朝装束。

如上所述逮捕情况而言,凡稍知清朝司法制度者,皆可想像得到,方以智涉嫌的罪名虽异常严重,而案情固甚简单。因如案内述及方以智如何从事谋反的活动,则本人未获,家族必定被捕就审,借以侦讯方以智的一切。今观资料所载,方氏家族除中通愿同父生死,自甘投狱以外,固皆安然无恙。

然则案情简单到如何?就方中通两诗篇推断,不过查证一名字而已,大致广西原咨是:闻有安徽方学诗或方学士潜回活动,不知是否方以智?当案之初起,不明究竟自易涉张皇,所以“三省羽书急如箭”,但其事本易于辨明,最清楚的是,方以智自顺治年间南归后,足迹即从未再到两粤滇黔,是故复壁之出,不过到广西“过堂”即可结无事。而方以智即因不甘生前受辱,故自裁于惶恐滩,以文信国自拟而明志全节。但官方则必报病故,因如报自杀则必欲追究其自杀之因,究系畏罪,或有其他凌虐致死情事,岂非自找麻烦?地方官纵不明此中诀窍,但司刑名的幕友则必如此办理。

于此可知,方以智自裁,地方官报病故,而案情亦原已明了,方以智与吴三桂无涉,与方学诗或方学士不过音声近似的误传,则此案实已不了而了。但案牍未结,所以方以智的灵柩不能归葬。因就司法的手续而论,或恐须开棺相验,以及查察当时的情况,灵柩须留置于原地。

疑问是案牍何以不结?此须就两个角度来看,在官方,案子已了,形式上的结与不结,无关宏旨,而所以不结者,因别有关碍。在方中通,则案牍不结,无正式官文书宣示方以智被诬,则各节不能昭雪,因而不肯出狱,“怜我不肯脱罗网,委屈导我真缠绵”,“非是不遵宛转之深情,乃深痛吾老亲之不测”,不测者非生死不测,而是名节被污。

然则关碍为何?当康熙十年时,朝廷对吴三桂虽已有作最后制裁的决心,但表面仍作优容之状。方以智一案原为秘密防范措施中所发生的波澜,自不便公开其事。否则,便适足资吴三桂以口实,而道路流传,吴三桂将反,朝廷防制甚力,则影响民心,影响甚巨。至两年后“题结”,已是康熙十二年七月,吴三桂踵尚可喜之后,自请移藩之时。廷议中康熙谕韦臣:“三桂蓄异志久,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及今先发,犹可制也。”濒临决裂阶段,无所顾忌,故方案不妨题结。

最后,要破释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何以方中通抵死要辨清其父与吴三桂无涉,更不会为吴三桂效任何奔走?此即因永历帝为吴三桂所杀,昆明五华山平西王府即为永历故宫。当三桂决意反清时,曾议出师之名,不可假借,刘健《庭闻录》云:

“三桂集请士议举兵之名。刘茂遐谓:‘明亡未久,人心思奋,宜立明后,奉以东征,老臣宿将,无不愿为前驱矣!’方光琛云:‘出关乞师,力不足也,此可解于明。永历已窜蛮夷中,必擒而杀之,此不可解矣!’”

由此可知,恢复明室的名义,连吴三桂的谋士亦知不可假借,可以想见明朝遗民对吴三桂的剿绝明后之深恶痛绝。方以智曾为永历拜为大学士,虽君臣之道不终,但名分既定,旧恩难忘,则与杀永历的吴三桂,其仇不共戴天。而谓之为竟为吴三桂所用,无异认贼做父,一生名节,尽皆扫地。此所以方中通如有人子之心,必不忍坐受坐视。而方中通所一再强调其父的志节,固不在反清而在存明,表其始终为尽忠明朝的遗臣。必明乎此,始知方以智所保的晚节何在?

方以智三子,皆学行醇谨。尤其难得的是,如邓石如所云:“方氏闺门所富文采”。《清诗纪事》陈舜英条前记:

“陈舜英字玉佩,溧阳人,名夏第三女,适方中通,在顺治八年。撰《文阁诗选》一卷,有中通姊方御序。清言娓娓,如叙家常,不作议论,才女也。舜英诗亦超脱,惟触事兴悲,盖境遇使然。附其女如环如璧和章,婉约可诵。方氏闺门多富多采。方孟式妹维仪有《清芬阁集》七卷;方孔妻吴令仪有《秋佩居遗稿》一卷,最有名。”

按:朱竹《明诗综》录方维仪、方维则诗,记方维仪:“桐城人,大理卿大镇之女,适姚孙棨,未几夫死,遂请归家守志,有《清芬阁集》。”方维则:“大理卿大铉之女,嫁生员吴绍忠,有《松茂阁集》。”又记:“方氏三节,一为孟式,字如耀,大理卿大镇之女,嫁山东布政使张秉文,济南城溃,同其夫殉节,赠一品夫人,有《纫兰阁集》;一为维仪,年十七而寡,寿八十有四;一为维则,十六而寡,寿八十有四。”此外《方以智晚节考》曾记中履妻张莹亦为才女。张莹即张秉文之侄;亦为康雍年间贵盛无比的张英的堂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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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方以智(8)

张秉文殉难事见明史《忠义传》,秉文有兄弟二,一名秉彝,即张英的父亲;一名秉贞,明朝崇祯四年进士,官至浙江巡抚。入清于顺治十年由兵部右侍郎调升刑部尚书,不久改兵部,死于顺治十二年。其女张莹即方中履的妻子。
张莹亦有诗集,而见称于乡党者,德胜于才,《方以智晚节考》引方中履《亡妻行略》述辛亥之祸云:

“君处之坦然不乱。与余书札往还,惟大节是砺。君最孝于母,至是绝不归宁!曲:‘吾生死方氏,岂跬步离哉!’”所以“坦然不乱”,正因方以智之祸,罪嫌虽重,而情节固一剖即明,无所用其张皇。至于“绝不归宁”,亦为避免株连及于母家之意。类似案情,最忌不可与言而言,势必揣测多端,反致纷扰而益难澄清,张莹跬步不离方氏,确为明哲之计。

方中通的岳父,亦为显贵,即清初南派的首脑溧阳陈名夏,已见前述。《清诗纪事初编》录其诗二首,皆为五律,第一首题为《闻乱》:

“烽火传来急,风生满目尘。何方为乐土?此地慰慈亲。患难寻常事,艰危疾病身。长安消息远,愁杀未归人。”

玩味此诗,乃甲申之变时所作。“未归人”者,其父名夏。陈名夏崇祯进士,官至户、兵两科都给事中。李自成破北京,降附,为阮大铖列入“顺案”,以致不能南归,次年在大名降清。其时辗转流离,消息不通,家人不卜其存亡,所以舜英有此诗。清初南北两派,皆倚满人为重。陈名夏获罪,出于宁完我所劾,而论死则因“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则究非良心已死者可比。如果阮大铖不因私嫌有意办“顺案”以排击东林、复社中人,则陈名夏可能南归隐居。小人行事,往往逼人为恶,而不能与人为善,类皆如是。

第二首即为《粤难作夫子被轰》,复引一次如下:

“世外犹遭难,人问敢惜生?便捐男子血,成就老亲名。君指天为誓,余怀刃是盟。一家知莫保,不用哭啼声。”

“世外”指方以智出家,而“便捐男子血,成就老亲名”二语,最为显豁,即谓方中通决心以死为父辨诬,成就老亲的名节。

此诗虽怀必死之心,亦有“一家知莫保”的绝望,但从容冷静,实有易于辨白的把握。大致方以智案初起,不明内情者,谈虎色变,而了解误会之由来者,则皆有不难昭雪的把握,如方家宗老臣梅,据方中履记:

“宗老臣梅先生乃奋身举幡,慷慨对簿,虽黄门北寺,有所不畏。三木囊头,有所不挠。所亲危之,更进迭谏,而先生不为之夺,家人藏匿衣冠,而先生不为之沮。笑谓人曰:此吾家忠臣,吾得与之同尽,足矣!复何所恨?”

按:臣梅所谓之“忠臣”,非谓以智是明朝的忠臣,不附蓄志谋反已久的吴三桂,则是清朝的忠臣,对簿公堂,亦可侃侃而言。而要证明方以智不附吴三桂,毫不困难,此所以臣梅泰然自信如此。

《方以智晚节考》云:“桐城方氏自密之以降,两代四人皆能不亏民族大节……若密之三子,则皆可谓世袭遗民者矣!然今观陈、张二女之行谊,则方氏弟兄之苦节,实半成于闺房之内也。”

按:方氏一门,忠孝节义,四字俱全,方氏弟兄之成苦节,闺人的激励固有影响,主要的还是家庭环境的陶育。兹据《桐城耆旧传》等书,略考方氏家世,以表彰我国第一等的诗礼之家,作为本文的结束。

朱竹《明诗综•;臣士下》:

“方学渐字达卿,桐城人,贡生,有《连理堂集》。”又云:“方氏门才之盛,甲于皖江,明善先生实浚其源。”明善先生为方学渐的私谥,即方以智的曾祖。

方学渐三子,长大镇、次大铉、又次大钦。《明诗综》记:

“方大镇字君静,万历己丑进士,除大名推官,擢江西道御史,迁大理寺丞,历左少卿,有《方大理集》。”又云:“少卿与邹忠介、冯荣定、高忠宪、顾瑞文诸公,讲学首善书院。书院毁,筮得‘同人于野’,遂乞休,自号野同翁。年七十庐母墓而终,乡人私谥曰文孝先生。”按:首善书院即邹忠介(元标)所办,今北平天主教南堂旧址,天启年间为阉党所毁。

大镇两女,长孟式,嫁山东布政使张秉文,济南城溃,同夫共殉。孟式博学工书善画。次维仪,嫁十七而寡,归母家守节,寿八十四。陈其年《妇人集》:“桐城姚夫人名维仪,无可大师(原注:方简讨以智,法号无可)姑母也。酷精禅藻,其白描大士尤工。所著《清芬阁集》,文章宏瞻,亚于曹大家矣!”

大镇之子,即以智之父孔炤。妻名吴棣倩,或即以智之母。从维仪学诗,有《驮佩居遗稿》一卷,又与维仪共作《宫闺诗史》,分正邪二集。棣倩年未三十而逝,所育一女名子耀,亦即以智的大姊,由维仪抚育长大。

方子耀的丈夫名孙临,字武公,兵部侍郎孙晋之弟。当南都不守时,唐王聿键已自立于福州。杨文骢与唐王交好,而郑鸿逵又上章保荐,唐王因拜文骢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杨文骢招孙临入幕府,师唐朝藩镇自辟僚佐的故事,奏荐孙临为职方主事。

明史二百七十七《杨文骢传》:

“明年(顺治三年)衢州告急,诚意侯刘孔昭亦驻处州,王令文骢与共援衢。七月,大清兵至,文骢不能御,至浦城为追骑所获,与监纪孙临俱不降,被戮。”

其时方子耀随夫在军中,清兵一至,全军大乱,遂至相失。方子耀投水为人所救,后归母家守节。

方中履之妻名张莹,兵部尚书张秉贞之女。秉贞之兄名秉彝,即张英之父。但秉贞、秉彝与秉文不会是兄弟,至少不是五服之内的兄弟,否则张莹与方以智行辈相同,不当为其子媳。

大铉官至户部主事,女即维则,朱竹所谓“方氏之节”之一。子方文,诗名甚著,画“四壬子图”,以陶靖节、杜子美、白乐天居上座,而己伛偻于前,示诗学瓣香所在。名“四壬子图”者,以陶、杜、白及尔止均生于壬子之故。相传尔止死后不久降乩坛作七绝一首,后两句为:“初到黄泉无所见,阎罗犹戴旧乌纱”,宛然遗民口吻,此虽拈手所作,而论者谓酷肖尔止诗格,则其人风致,亦可想见。

方以智孙辈甚多,中德三子,中通四子,中履一子,“正”字辈排行,下一字取玉字旁。有正珠者,字浦还,为中通次子,亦通数学。康熙三十一年南巡,正珠召对,问律吕之学,因进其父所著《数度衍》并自著《乘除新法》。《桐城耆旧传》云:正珠诸昆季,皆能敦行力学。而三房大钦次子仲嘉之后,最为昌盛,与本文无关,可以不必往下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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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台湾已故著名作家,本名许晏骈,浙江人,出身于钱塘旺族,1948年随军赴台湾,曾任台湾《中华日报》主编和《中央日报》特约主笔。1962年,高阳受邀于联合报副刊连载《李娃》,此作品一鸣惊人,成为高阳历史小说创作的滥觞。尔后发表的《慈禧全传》及《胡雪岩》等,更确立了他当代首席历史小说家的地位。高阳一生著作有90余部,约105册,可谓著作等身。高阳的历史小说,上写帝王将相,下写才子佳人,读者面非常之广。同时,高阳小说具备一定的实用性,类似于“励志”类图书,能够给读者带来直接的精神或者物质效益。高阳出身于钱塘旺族,“旺族”一般都是读书人家,言行举止有着固定的阶级规范。这种规范表现在高阳的历史小说里,除了行文的流畅和古文根底的深厚之外,还在于它的不夸张不矫饰,即使是一针一线一言一行,也都有根有据,符合当时的历史氛围。另外,他的小说技法,虽是中国传统小说的套路,却发展到了一个高度。   高阳最擅长的是清史,在他所有的历史小说中,写清代的几乎篇篇精彩绝伦,读者可以将其作为趣味横生的断代史来阅读。不仅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发展脉络、历史框架都与历史的真实面目贴近,而且,故事细节时常都有据可查。清人的笔记、野史、杂著、诗文,高阳烂熟于心,随时成为小说创作的素材。由此旁涉开来,清代的典章制度、佚闻逸事、地方风俗、民情世态,高阳都能够根据故事情节的发展,巧妙地结合到小说之中,或者通过小说完整地呈现在读者眼前。难能可贵的是,高阳不但有史才与史学,而且有史识,对近代的重要历史人物与事件,都有自己独到的眼光和判断,如对慈禧、李鸿章、胡雪岩,或“百日维新”、“义和团之变”等等。其历史观是否能够被接受,读者可以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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