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话” 在上个月写的“话”里,我带有一种极端的思想。她并不是显而易见,但我蓦然瞧见了她藏在楼梯下不小心露出的裙摆。在上篇文里,我不断评判每一类话,前提当然是给它们一一定性。这种定性结果尽管并不极端,然而我想要把它们一一定性的想法却是极端的。 每一句、每一段话,都有它背后的故事。几十年的生活,成千上万个人与事的碰撞,你了解了几分,就敢草草将之分类?一个人说出一句话来,嘴是后于大脑,大脑又后于心,而心感触着点点滴滴,牵一发而动全身。 每一句话,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你可能看得到其中一个,却并不能参透所有,因你不是他。就像他,也不可能完全理解你为什么说出这句话一样。 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句话。没有孰对孰错、孰真孰假。听了一千句话,也未必能还原真相,因为你最终相信的,只是自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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