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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0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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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陈素素 于 2016-9-30 09:43 编辑
嗯,说得挺有道理,但是我觉得吧,不能说网友三观不正。
一。 如果说那家人没有检验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就入住了,所以出了问题应该自己负责任,这话也是有问题的。不是说这家人没有责任,看护孩子是家长的责任,这无需质疑。但是这不能作为天红房屋不合格的理由。说实话这种专业检验类的东西是有专业的机构来认证的,有几个业主能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呢?就算有,检验出来的结果开发商会认同吗?此为其一。 其二,房屋质量达标这是国家的要求和标准,非某个人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出不出事,开发商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反过来说,如果你的房屋达标了,那就算是那家人出了事,他也找不到你开发商的头上。所以,不管有没有出事,不管别人会不会找你,把房屋建成达标且有检验机构出的合格证书,都是你必须要有的东西,是开发商对自己的负责任,不是为了省几个钱或者塞几个钱就能买来的安全保证。
二,对于师范保安打人事件。 不管有理没有理吧,谁有理也不能打人啊,怎么说也是文明社会。他没理你就打他,有理也变得没理了,不是吗?
只能说,国家监管部门的功能缺失太严重了。 房屋质量检验如同一纸空书,交钱就能办事。 保安无执法权,那交警的执法权呢?如果老人违规,保安又劝阻无效,那么,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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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南风醉 在2016-9-30 23:0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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