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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竹 于 2012-9-21 17:06 编辑
岳父家的房子被拆迁了,在新房子未建成之前,他们选择在城乡结合处租了老百姓的私房。这样选择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空气也好一些,二是那里的房租便宜,每月的租房补偿还会有一些结余。
那一片都是老百姓的私房,以两层、三层的楼房居多,岳父租住了一户人家的三楼。因为楼顶未做隔热层,住在三楼就真的是冬冷夏热了,所以每逢夏季、冬季去岳父家,多少有些让我不适应。
但是,倘若在秋天过去,那就不一样了。而此时,白露已过,我与妻子便经常在节假日里带着女儿去岳父家。除了天气渐渐凉爽,让人心情愉快以外,还有了让我们体会到在屋外吃饭的乐趣。
“在屋外吃饭”的这个想法起先是由岳母提出的。那是在刚刚入秋的一个傍晚,岳母说,“屋里还是有些闷热,外面有风,去屋外吃饭吧。”于是,一家子便行动起来,将桌椅搬离出了客厅。
这些桌椅被放置在了三楼的平台上。这片平台估摸着有二十几个平米,在平台的一隅,有一个水池和一间卫生间,在平台的周围,岳父种了一些花草,还有几株辣椒。中间就是空场子了。
在屋外吃饭,没有了钢筋、水泥的包围,抬头间,还能看见这城乡结合处的风景,倘若再吹来一阵秋风,让人的胃口也大增。更有乐趣的是,有时候,附近的居民也将桌椅搬出来在屋外吃饭,比方说前面那栋楼里。岳父说,那也是一户租户,租了三楼。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很是幽默,有一次,当他看见我们也在屋外吃饭,正巧我也在喝酒的时候,他对着我举起了手中的酒杯,我亦礼貌地举起酒杯,与他一饮而尽。
妻子便打趣地说,“你看,我们一家子只有你一个人喝酒,平时也没人陪你,现在倒是遇到了一个。”
当然,至今为止,我还没有与那位男主人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喝过酒,应该也没有这个必要,只需要我们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各自的三楼平台上。如此甚好。
其实,对于我来说,“在屋外吃饭”并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若追溯起来,早在我年幼的时候,就时常体会到这样的乐趣。
即便四岁就从乡下来到城里,我还是不缺少返乡的机会。年幼的时候,每逢暑假回乡下,在大姨的家里,我与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一起写作业,等到大人们从田地里归来,或许月亮与太阳已经完成了交接班手续。年纪再大一些的时候,我的那些伙伴们亦开始下田劳作,我便吵嚷着也要下田。自然,对于我来说,下田劳作只是一种乐趣。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偶尔为之的事情总是充满了乐趣,如若成为了生活中的一大部分,多少会有一些麻木。
对于我来说,下田劳作是如此,那么,劳作以后在屋外吃饭也是如此。
每当在厨房里,砧板与刀还在“咚咚咚”地碰撞的时候,屋顶上的烟囱还在冒着烟的时候,孩子们便抬出了凉床和椅子,整齐地放置在屋外,接着便去了厨房,争先恐后地排起了队伍,将大姨烧好的饭菜一一端上了桌子。
屋外的天空,繁星点点,月撒清辉……
再回到当下,“在屋外吃饭”亦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
自然,这不会是正儿八经的宴席,也不是在家里。于是,现在的我突然地有了一种莫名的猜想——如果在生活区里,有一户楼上的人家将桌椅、饭菜端到楼下吃,那该是怎样的滑稽?不过,若是在一楼的院子里倒是可以的,我也是见过的。
可是我不是住在一楼,若想在屋外吃饭,就需要约上几个朋友去一家小饭店。最好是在夏季,或者夏秋交替的时节,再往后,冷得很了,便没有了如此的兴致。
这样吃饭也是很有乐趣的。如果是在包厢里,一间一间地被隔开,总是感觉压抑,遇见了熟人在隔壁,还得过去敬上一杯酒。在屋外吃饭,附近桌子上有熟人,只需要对着他举起手中的酒杯,就完成了一次友情的表达……
当然,在屋外吃饭,也会遇见措手不及的事情,比方说遇见了突如其来的下雨。起先的时候,不慌不忙地搬出桌椅,端出饭菜,换作此时,各个就如消防队员一样,以灭火的速度再搬进去。这其中,乐趣还是多于烦心。
吃饭的场所变了,饭菜的味道也就变了。在屋外吃饭,吃的是亲情、友情,还有对过往岁月温馨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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