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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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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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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主帖以及其后引发的话题有诸多不妥之处:
1、楼主留意没有,电视、报纸上出现犯罪嫌疑人的影象或照片时,在他们的五官上都是加了诸如马赛克之类的模糊处理,这是基于对人权的保护,即使是罪犯,法定的权利没有被剥夺,同样受法律保护,也一样要尊重,何况你指的“龌龊的人”目前他还是犯罪嫌疑人。楼主这样做,即使是出于对这个“龌龊的人”的义愤也不能违法。正确的手段比一个良好的目的更重要。
2、公布的照片是张合影,楼主用诱导网友猜测的口气,模糊地指明“龌龊的人”就在合影中。这样的做法非常不妥,如果真的那“龌龊的人”在其中,那么照片中的其他人是不是在陪绑,这其他人的感受楼主想过没有?
3、主帖下,几个网友对与主帖无关的他人隐私说三道四,虽未点名,但“司机”“护士”的范围本就很小,一来二往地用排除法继续唠叨下去,不说白也说白了,还是打住为好。茶余饭后几个人私下议论也罢,但这里是电子传媒,名副其实的公共场所,谈论个人隐私就等于传播,这既是违法又是有悖社会道德的。
作为本站管理员,从维护本站尊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出发,建议楼主删除一楼照片,呼吁网友停止对他人隐私的议论。
独孤一笑 发表于 2009-7-30 21:18 
我说后知, 你认为不妥,你就代表你个人发表意见吧;
做为管理员,你可以按照规定办事, 我支持你 , 就怕你软, 没有作为......
还有就是, 我发的帖是人肉搜索, 图片中有马赛克的成分, 如果你眼睛好使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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