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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3 13: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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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94号)
关于要求尽快解决桐城市两家供电问题的建议
董宏业(安庆市代表团)
办理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供电局在2002年农电体制改革中将桐城市的新渡、双港划归怀宁供电公司(由月山供电分局和怀宁县供电局合并而成)管理,形成两家供电格局,造成桐城市众多企业和用户的供电需求和供电服务标准存在差异,政府协调难度加大。建议理顺桐城市供电管理体制,规范农村用电秩序。
董宏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解决我市两家供电问题的建议收悉。省发改委会同省电力公司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规定,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原则上是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结合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确定。电力体制改革以后,原省经贸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批准成立了安徽电力桐城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明确其供电范围。你市双港、新渡两镇供电营业区调整问题,安庆市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于2003年、2004年都曾提出建议,安庆市政府也曾协调过此事,并有明确协调意见。 经与省电力公司协商,我们同意安庆市政府意见,即待2006年中石化管道加热泵站项目建成投运后,调整怀宁供电公司营业范围,将上述现两镇的供电业务移交给桐城市供电公司。 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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