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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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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1-20 16: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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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桐城120事件!
安徽:桐城“120”胡乱判死活
几分钟的草草检查,没有进行任何的施救,就宣判一个生命的“极刑”之后匆匆离去,使其躺在冰凉的水泥桥墩下两个多小时。桐城市“120”急救中心这种做法引起众怒。 昨天,桐城市民管玉叙述了这场噩梦。3日晚,其弟媳熊金红在龙眠桥下洗衣时不慎落水,旁边洗衣人忙喊“救人”,相距100米的东环市场的戴剑闻讯赶来,拨打“110”报警后,连衣服都没脱跳入水中,将熊救起,并将她俯卧在水泥台面上“空水”。事后,据现场目击的市民估计,时间至少在8:40以后。 “110”接警后迅速赶到,并拨打“120”求援。这时,桥上桥下已站满了围观群众。“120”急救车载着一名男医生和一名女护士来到现场,对溺水者翻翻眼皮,摸摸脉搏,按按肚子后,连挂在胸口的听诊器也没有使用,就宣布“人不行了”。他们起身走出几米远,在听到周围群众说“手在动,嘴里还在冒泡沫”时,又返回草草检查一遍,再次宣布病人“极刑”后离去。记录显示,“120”当时9:12出车,9:25返回。由于“120”的结论,人们放弃了营救。 约10时30分,死者的丈夫管平路过大桥,当得知“妻子死亡”,连忙下到桥下,发现妻子的大腿尚热,赶紧进行“人工呼吸”,“吸出来的饭粒还是热乎乎的”。有人再次拨打“120”时,接电话的同志只一句“人已死了”就挂断了电话。11:30左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马爱国带人赶到现场。因已经证实落水者是该院职工,遂进行现场急救后,又将其拉到该院急救。半个小时后,告诉家属“病人确实没救了”。 据知情者透露,8月20日,该市一市民持刀自杀,“120”赶到现场,检查后宣布该人“已死亡”,但当刑警处理“尸体”时,发现还在动,再次拨打“120”求救。目前,这名“死人”仍然好好地在该市生活。 死者家属说,如果“120”尽力抢救,他们毫无怨言。现在“要为死者讨个说法,要为全市76万人讨个公道,不能任由‘120’草菅人命!” 《扬子晚报》 2000年10月11日 ---------------------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1/13/20001011/267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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