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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为《安徽文学》陈所巨先生专辑所写,曾发表于该刊2003年某期。
堕落的散仙 ——戏说陈所巨和他的诗 白 梦 诗曰:“神仙堕落成名士,菩萨慈悲现女身”。 所巨先生坦荡、开朗、善良、智慧、忠诚、豪爽、风流、多情,他个性之中有成熟的大智若愚的一面,也有喜好冲动稚拙的孩子气的一面。而他的 “堕落”更是无法挽回,贪心、武断、任性,嗜酒,以及一些意想不到的坏毛病。总之,这个人总让人既敬爱和信任有加,又偶尔会哭笑不得。如果说他是个坠入 红尘、堕落了的神仙的话,倒是怎么看怎么像。 人世匆匆,人生苦短,一切如梦幻一般。但人生总是有使命的,每个人的使命都不尽相同。所巨先生的人生使命或许就是诗。他自己也这样认为。他曾宣称他人生的三大乐事:好诗、好酒、还朋友。他醉过,不只一次大醉酩酊,因为好诗,因为美酒,也因为朋友之间的酣畅的情谊。他喜欢李白,不仅因为他的诗写得潇洒,更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写酒写得最好的一位诗人:“五花马 / 千金裘 / 呼儿将出换美酒 / 与尔一醉解千愁”。还有谁有如此豪爽的气派?同时也喜欢屈原和苏东坡,他认为他们都是真正的诗人。 据他自己说,小时候,曾死过两次半。一次因为溺水,一次因为从高处摔下来,另半次是因为后来的药物过敏。他因此不止一次地尝到了死亡的滋味。他说:“死很舒服,软绵绵的,暖洋洋的,云里雾里。活过来才叫难受,浑身似在受刑。酷刑!”还说:“生命太脆弱,生死之间只隔着薄薄的一层纸。”也正是这种理解,他的诗,尤其是后来的诗总都带有和蕴涵了浓厚的生命味儿。他年轻的时候讨厌哲理,讨厌诗歌之中明显的智慧痕迹。他在他的诗歌里面设定了“消灭智慧岛”的程序,因而他年轻时的诗,几乎就是绘画,由激情的色彩挥洒而成。那是阳光和风和人和幻想的产物。而在进入中年,他无可避免地成为了智慧的俘虏,在他美好如初的清新、透明、绚丽的激情的内心,深藏不露的是他反复咀嚼和酿造的社会和人生宏大和细小的思维的结晶。智慧的分量,让他的诗有着一反常态的深邃和沉重 年轻的时候,也就是说在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呼朋唤友,酒色才气,将诗写得波涛一样汹涌的时候,他曾经担忧,担忧他无可逃脱的诗歌生命的短暂,因为有人说过,三十岁的时候诗歌从窗户里飞出去,四十岁的时候散文从门外走进来。那时候我就劝他,人生阅历的广泛和知识的积累,对于一个浑身灵气、激情充沛的真正的诗人来说是最好的完善。后来的事实证明,他当初完全是杞人忧天。即便后来由于家乡特别的文化积淀的缘故和几乎与诗歌同等的嗜好,他写了大量优美的散文,但诗歌却始终没有从窗户里飞走,恰恰相反,那些以前他没有邂逅和驾驭的诗的因素,却从窗户纷纷飞进来,这是他高兴的事。一个人在他年轻的时候成为诗人,写出好诗并不难,难的是当他进入中年或老年之后,还能写出好诗,还是个能将诗歌写得波涛一样汹涌的真正的诗人!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从他已经记不清楚的某一天开始,他就与诗歌挨得更近了,不是挨得更近,而是相互渗入和圆融,生命和艺术的圆融。他发现了泥土深处的一些东西,他发现了夏天里高处的冰雪竟然比冬天里的更加美丽,他发现了人更多依赖的是精神,是长满乔木和青草的精神的家园,他甚至发现被薄薄的一层丑陋的苔藓遮蔽之下的无暇的宝石,这种发现竟然让他比当年哥伦布在枯燥乏味的灰色海洋上漂流了将近一个月,偶然在一个早晨看见葱绿的美洲海岸还要激动。这个堕落的神仙,总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自己是从天上来的,他的心本来就应该包罗万象、无所不能。 他是个极其敏感的人,相信一些似乎不存在的东西的存在,因此他常怀敬畏之心,他敬天地鬼神,敬一些自然和超自然的存在。他的使命感很强,总觉得是受驱使的。尤其是在他连续几天陷入某种无法驾驭、不可自拔的兴奋和冲动的旋涡,而一气写下四、五十首诗歌的时候,他就觉得不是自己在写,而是别的什么人借他的手在写。那时候,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疯子。他经常这样写作,一写就写上一大摞,直到完全累垮,躺在床上动荡不得。而平时他总是以一种常见的普通的方式出现在办公室、会场或其他场合,以至曾经有人怀疑他的那么多作品不是他自己写的。因为人们总看见他在上班、开会、喝酒、游泳或者骑上他那辆七十年代就购买了的老掉牙的破旧永久牌自行车,在城郊的公路上漫无目的的飞驰,却没人看见他在写东西。后来他写长篇小说,也是采取那种方式,那种被他称为是借助天地灵气的方式,几十万字,一口气连续写下来,鬼使神差。那一回他是吃了亏的,差点将自己写成了一具死尸。但那部小说很快被出版(〈黑洞幽幽〉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而且畅销,受到了褒扬,被认为是一部“人的生命的史诗”。 他睡眠不好,可以说很少睡眠,从小如此。即便睡着了,梦中还在写诗或其他东西。他说梦中之作恰恰都是极精彩的,但让他受不了的是晚上梦中写了诗的那个早上,起床时的头疼欲裂。 他是泥土的孩子,即便有时候他自己认为他应该来自上天或者哪个潮湿和凉爽的洞府。但我知道他是泥土的孩子,顶多只是女娲造人之初认真做的那些个泥胎之一。但这并不妨碍他作为一个堕落神仙的存在。因为中国的神仙也都是借助泥土之躯而现身的。他对泥土的敏感和理解是惊人的;他对自然、生命,昆虫草木乃至万物的敏感和理解也是惊人的。他出生在一个离长江不太远的小村,那里的炊烟、池塘、山坡,以及民谣和传说让他的血液带有某种不尽相同的颜色。他的诗歌之中的意象也因此往往是出人意料的奇谲。他创造了自己的艺术方式和境界,在自己的位置上,他不想加入那种大范围的时髦的流行。他坚信艺术始终只是独自的、个体的、唯一的。 他是个浑身充满创造力的人,他认为诗歌是最具创造力的艺术,新鲜的艺术。诗歌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给人们提供最新鲜的语言和思想。他甚至认为先有诗人而后才有思想家和哲人,是诗歌创造了思想家和哲人。因此他在诗歌创作之中,尤其注重新鲜的语言和意象。他不断地突破自己,创作手法和风格不断地变化着,生怕落入窠臼,生怕陈词滥调的杂草荒芜了他灵气殷殷的诗歌之原。他从七十年代末开始写诗,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诗歌创作经历。无论是读他早期绚丽透明的乡村生活诗,还是后来更接近灵魂和最深层思想的诗歌,你都觉得仿佛是在欣赏一片嫩草地一般有着水灵灵的新鲜感,心也有着某种响亮的触动。 他虔诚而散淡地生活着,虔诚的写诗,虔诚的拜佛。虔诚的对待爱情和友谊。揣着一颗平常心和年轻心。喝了酒胡说八道,或者在大街上忘情地看漂亮女人,或者在进入写作境界竟不知外面骤然而至的暴雨,打湿了他晾晒的鞋子。你真地不知道他写了多少诗,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他只是写,写作是他的快乐和享受。像爱好麻将的人打麻将一样,像喜欢钓鱼的人钓鱼一样。他说等到哪一天,觉得写作不快乐、不享受,就不写了。他已经发表的诗就有1800多首!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去年,他委托我帮他整理九十年代的诗稿,我顺便统计了一下,告诉他,他吓坏了。怀疑地问:“能有那么多吗?粗制滥造!”。当然他那是自谦,其实他写诗极为认真,每一首诗都写得很好。 他已经出版了十五本书,有五部诗集,其他是长篇小说、散文、长篇报告文学等。诗集出到1990年,后来都一本一本地编好放在那儿,编了十多本。他不是不想出出来,而是诗歌、散文是赔钱的生意,谁愿出?自费出版吧,又没有那么多钱,他基本上还是清贫的。稿费应该不少,但都挥霍在那么些年酒朋诗友聚会时的大方上了。更不想自己卖书,那无疑是嫁祸于熟人、朋友,他不干。 他似乎渐渐看穿了一些东西,却是看不清他自己;他渐渐体察了一些滋味,惟独对诗痴迷如初。他没有离开家乡,除了上武汉大学中文系的五年,和后来频繁而短暂的出差旅行之外,他都在家乡的那座充斥了藏青色文化底蕴穿城而过的龙眠河边。他似乎是刻意隐身于林下,置身于某种不期而遇的天然的散淡之中。但即便如此,诗歌没有忘记他,他的许多朋友没有忘记他。诗的光彩让他始终是一个亮点,而四面八方的朋友偶尔地来,总让他“不亦乐乎”。他是家乡这座小城的名士,那是因为他的人品和魅力,当然也因为他的创作成就。他是全国知名的诗人,更大的名气在外面,是因为他的真正的诗人气质和那近两千首认真、虔诚而又蕴涵丰富的诗。诗人不是职位,也不是职称,谁都可以成为诗人,自称“诗人”,乃至“著名诗人”也不犯王法。但要成为一个真正的诗人,却不是那么容易。诗人是由“诗”和“人”两个字组成的,你必须二者都做得出色。所巨先生在做人和写诗方面都是可堪称道的,他是一个堕落的散仙,也是一个真正的诗人,他在新诗创作上的创造和贡献,是值得我们另眼相看和认真探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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