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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垃圾且拒不改正将被罚50元,系我国首部城市垃圾分类政府规章
据新华社电 在经历垃圾处理方式的强烈争议后,启动垃圾分类试点一年多的广州市,将于4月1日起实施政府规章———向垃圾不分类开罚单,以此推动垃圾分类。
新规提出处罚垃圾不分类者
作为中国首部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作出硬性规范的政府规章,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向垃圾不分类行为开出了罚单:“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于每立方米500元罚款。”
根据规定,广州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对于市民而言,最开始并不需要自行购买垃圾分类收容器,而只要把“干”“湿”垃圾分开就可以,然后由环卫工人从干垃圾中再分出可回收垃圾,到了回收站,还会进行一次再细致的分类。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说,这是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把“干”“湿”垃圾分开。这样,有利于后续的再分类和回收。
垃圾分类提高废品回收率
据统计,广州市去年日产垃圾约1.5万吨,而垃圾末端处理率为73.8%,比2009年降低了5.8个百分点。换言之,去年广州仅有1/4强的生活垃圾被分类处理,回收再利用。
张建国认为,垃圾分类后,废品回收率提高,资源化率提高,末端处理率就会减少。
■ 焦点
新规章被指执行难失公允
广州城管委官员解释称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培养市民垃圾分类习惯
为应对“垃圾围城”的危机,广州市已于2010年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如今率先制定政府规章予以规范,并有望在近年内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然而,罚款规定如何执行?能否真正有效推动垃圾分类?社会各界表示,新规的效果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新规章还引发市民关注。很多市民担心执行难,还有人认为配套不全下硬性处罚有失公允,也有人担心达不到威慑效果。
城管官员称罚款不是目的
不少市民反映,向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开罚单,如何落实面临执行难。广州海龙湾小区市民姚洁瑛说,对不分类的行为,抓现行很难。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也不太现实。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说,设置处罚条款是为了执法时有法可依。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如市民发现不分类行为,可向城管部门举报,最终是为了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法制办承认条件尚不成熟
不少市民认为,垃圾不分类处罚新规,垃圾投放终端尚未配套,就对市民罚款有失公允。
“如果没有相应的回收设施配套,市民再怎么分类也是枉然,这样就会打击市民积极性。”长期致力于推动垃圾分类的广州市民“巴索风云”说。
对此,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说,之所以是暂行规定,也是为了在实施中根据情况再作修订,待条件成熟后,将制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另外,张建国表示,广州市城管委会在4月1日前下发《分类指引》,发放到每个市民家中。
专家称不可期望立竿见影
50元罚款能否起到威慑作用?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郭巍青认为,不能期望今天法规出台,明天就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更不能因为暂时见不到效果就不去做,不去推动。
市民“巴索风云”建议,学习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的经验,对于乱丢乱放的,除了罚款,还可罚去做义工,宣传垃圾分类。同时,对于那些积极参与的市民和单位,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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