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网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84|回复: 1

[社会广角] 跨省追捕警方的精神赔偿3万变3千,是奖励还是抚慰?

[复制链接]

704

主题

7007

回帖

9342

积分

桐网贡士

Rank: 6Rank: 6

积分
9342
鲜花(3) 鸡蛋(0)
发表于 2011-1-15 08: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U219P44T65D12165F1075DT20110114095958.jpg

宁夏吴忠警方决定赔偿王鹏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道歉

  宁夏吴忠市公安局12日通报称,针对“跨省刑拘”错案受害人王鹏提出给予精神抚慰金3万元的复议申请,吴忠市公安局作出复议决定,给予王鹏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同时在报纸上发表致歉声明。

  吴忠市利通区警方错误刑拘王鹏一案被纠正后,利通区公安分局于2010年12月2日作出《刑事赔偿决定》,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予王鹏刑事赔偿1003.44元,并派出一名副局长到王鹏所在单位甘肃省图书馆公开消除影响。12月3日,王鹏及其代理律师周泽向记者表示,王鹏在被错误刑拘期间,他本人及其家人精神受到伤害,在给予王鹏刑事赔偿金的基础上,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随即他们向吴忠市公安局提出复议申请。

  吴忠市公安局通报称,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的规定,吴忠市公安局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在维持利通区公安分局作出的赔偿王鹏1003.44元刑事赔偿决定的基础上,由利通区公安分局支付王鹏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对于王鹏提出的警方登报道歉的要求,吴忠市公安局在复议中作出决定,由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宁夏媒体《法治新报》上公开道歉。
1.jpg

律师称王鹏获赔三万元精神抚慰金

  正拟协议宁夏吴忠另支付国家赔偿1003.44元

  “赔偿计划已经商定。”今天上午10时,律师周泽告诉记者,吴忠市警方同意赔偿王鹏3万元精神抚慰金。此外,吴忠市警方还支付了王鹏国家赔偿1003.44元。

  记者一早致电律师周泽,周律师介绍,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已经给王鹏送来吴利公刑赔字第(2010)001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就该机关错误拘留王鹏八日,给予王鹏国家赔偿现金1003.44元。告知王鹏如不服该决定,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吴忠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周泽律师指出,根据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应该对王鹏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周律师说,“精神赔偿金的数额,警方让我们提出具体要求,如果在他们能够接受范围之内,就即时给予解决。目前双方协商的数额是3万元,公安局已经去起草协议了。”

  据悉,3万元的抚慰金数额是由王鹏和周律师向警方提出的。“人的自由和尊严是无价的,一开始甚至考虑要一元钱,来进行象征性的赔偿。但王鹏一家在这件事上有很多花费,比如王鹏父亲来京的支出等。所以综合考虑,我们提出了3万元的赔偿,今天早上我已经把这个数额提交给当地警方,当地警方负责人也表示同意。”

  周律师表示,吴忠警方对王鹏案能够及时纠错,全面认错,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值得肯定。
试问:这3000元是对王鹏的奖励还是抚慰?

  2010年11月23日,因举报大学同学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被宁夏吴忠市民警跨省刑拘。这起因举报“官二代”同学遭跨省拘捕的案件,一时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2010年12月2日深夜,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纠正了这一起错案,在解除对王鹏刑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处理。次日,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与王鹏代理律师周泽达成口头协议,同意在支付王鹏1003.44元国家赔偿的同时,另外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该案基本平息。

  执行者祭起的“帽子”就是“涉嫌诽谤罪”。此前,彭水诗案、稷山文案、高唐网案、西丰拘捕记者案、灵宝王帅帖案,无一不是扣的这种帽子,硬是使见义勇为者被定义“诽谤”罪名,遭公安机关追捕、羁押。但,这些做法,立即引起民意汹涌的抗议,在媒体的连续曝光、密集关注之下,大多以公权力机关撤案、道歉、赔偿,相关人员受到处分告终。

  “跨省追捕发帖网友”,似曾相识,比较著名的类似案例大概可以追溯到河南灵宝王帅贴案,以及内蒙古吴保全案,所以大多数媒体点出了一个“又”字。王鹏事件的不同在于,他的举报对象是昔日同窗。一个上学时候从不学习,除了体育几乎没有一门功课及格,成绩总在倒数的“官二代”,却在毕业后以笔试面试均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只招一人的公务员,“一夜之间基因突变”。他的大学室友王鹏由此开始了漫长的举报路,起初是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之后开始上网发帖,直到前不久,他遭到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的拘捕,理由是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据笔者了解,11月30日,《南方都市报》率先披露这一事件后,在国内引发轩然大波——“举报”、“诽谤”、“跨省刑拘”、“官二代”、“公务员考试”等词汇聚集在一起,引发了舆论热议,吴忠警方备受指责。随后,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纠正了这一起错案,在解除对王鹏刑拘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政委汪红东予以免职处理。并对王鹏作出赔偿。

  那么,笔者不禁要问,说抓就抓,说放就放,说赔多少就赔多少,手中操着法律与公权力的武器,干的却是非法勾当,这不是依法执法,而是一种典型的“依法违法”、“知法犯法”行为。个别部门和官员并非不懂法,而是故意借公权力铲除障碍。试问当今的部门公信力何处在?
【分享精彩·网聚未来】 我骄傲,我是桐城人! 桐城网宗旨:弘扬主旋律,讴歌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彰显精气神。

58

主题

1261

回帖

5430

积分

桐网贡士

Rank: 6Rank: 6

积分
5430
鲜花(6) 鸡蛋(0)
发表于 2011-1-15 09: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抓就抓,说放就放,说赔多少就赔多少,手中操着法律与公权力的武器,干的却是非法勾当,这不是依法执法,而是一种典型的“依法违法”、“知法犯法”行为。


:lol

【分享精彩·网聚未来】 我骄傲,我是桐城人! 桐城网宗旨:弘扬主旋律,讴歌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彰显精气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