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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0 1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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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uli1991 的帖子
信任并自由地给予和欲意的收入,定义为幸福。
心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
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
幸福二字连用,恐怕是宋代以后的事,而且连用起来的意义,也远非近世对于愉悦、舒适、如意的生活或境遇的描述。最早使用“幸福”,应该是把“幸”字当“祈望”、“盼想”的动词,所以《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一》说到唐宪宗迎佛骨于凤翔,奉纳于宫中,韩愈写《谏迎佛骨表》,皇帝气得差一点贬死韩愈,可是尽管祈福如此虔诚的皇帝也未能安享天年。史家说:“幸福而祸,无亦左乎!”意思就是,求福而得祸,实在是大大地悖拗人意呀!
倘若“幸福”二字的连用,能还原成将“幸”字当做动词,应该会给那些终日自觉不幸福或是不够幸福的人一种比较踏实的感觉。道理很简单:“幸福”不是一个已完成的状态,是一个渴望的过程——而且往往不会实现。(张大春:《认得几个字》) 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米兰.昆德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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