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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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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了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进行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完成时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规划建设用地33335平方米;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平均日处理垃圾500吨,设置2台2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配置2台中温中压产汽量为20.5t/h余热锅炉和1台纯凝式7.5MW发电机组。年处理垃圾16.65万吨,年对外上网销售电量4250万千瓦时。
项目投资:总投资17792.8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268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09%。
建设地点:桐城市白马乡龙眠街道和平村(城南污水处理厂西侧)。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TSP、SO2、NO2、NH3、H2S、PM10、HCl、Pb、Hg、Cd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排水、锅炉排污水、中水站排水排入雨水管网;其余垃圾池渗滤液、垃圾卸料大厅、污水沟道冲洗水等、其他车间冲洗水、生活污水、设备反冲水等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厂区东侧的城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龙眠河。监测期间各监测断面pH、COD、BOD5、NH3-N、石油类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龙眠河水质良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环境噪声监测值昼间在49.5~52.2dB(A)之间,夜间在40.3~45.6dB(A)之间,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地下水的各监测项目中,三个监测点的大肠菌群都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经调查这是由于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活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造成的,其它各项目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的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期间,各监测指标均为一级标准,说明拟建项目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满足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要求。
2.2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大气环境敏感点、网格点和最大落地浓度点处的各污染物影响值小时浓度、日平均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及年平均浓度贡献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中污染物最高浓度限制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的实施不改变原有大气环境质量级别。评价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拟建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经处理后符合城南污水厂的接管标准,水量占其处理能力的比例较小,因此可以顺利接入。项目污水不直接对龙眠河排放,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周边200m)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经过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主要改变土地利用功能现状,因现状无特殊生态类型和价值,厂区建设范围内无居民,厂区建设对当地生态对当地生态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事故风险影响预测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轻柴油、HCl、NH3、H2S等,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工程建成投产后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因故处理效果降低造成污染物大量排放;管理及人为因素造成二噁英非正常排放;油料助燃系统(油库)发生油污泄漏或发生爆燃;焚烧炉内CO量过大造成爆炸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污染物防治措施无法正常运行,而造成恶臭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
因轻柴油储罐周围将设置事故围堰,可以保证事故状态下储罐内所有柴油都能控制在围堰内,而不进入地表水环境。预测表明事故如处理不当造成污染物大量排放可能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本项目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尽可能杜绝各类事故的产生和发展,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废气
①二噁英类的控制
针对垃圾焚烧中产生二恶英的来源,采取的控制方法主要是:减少焚烧炉内形成、避免炉外低温再合成、有效去除烟气中的二恶英。
a.每台炉设置1套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辅助燃烧系统由贮油箱、过滤器、油泵、喷咀及自动点火、火焰监查、灭火报警及重新起动等设备,保证炉内的燃烧温度。
b.选用了技术成熟可靠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在焚烧炉中得以充分燃烧。根据国外焚烧厂的实践经验,CO和元素碳浓度与二噁英浓度有一定的相关性,烟气中CO和元素碳的浓度是衡量垃圾是否充分燃烧的重要指标之一,CO和元素碳浓度越低说明燃烧越充分。工艺中通过调整空气流量、速度和注入位置,减少CO和元素碳,以减少二噁英的浓度。
c.通过良好的燃烧控制,使炉膛或进入余热锅炉前的烟道内,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s,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即“三T”控制法。根据国外垃圾焚烧厂的实践资料表明,在上述条件下,可使垃圾中的原生二噁英绝大部分得以分解。
d.尽量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排烟温度不超过200℃,烟气除尘采用袋滤器,以便减少二噁英的再合成。
e.采用了急冷塔+消石灰和特殊反应助剂喷射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相结合的烟气处理系统。急冷塔冷却废气,控制布袋除尘器入口温度,使有害有机污染物凝结于飞灰上,布袋除尘器在集尘的同时也把这些有机物去除。同时在进入滤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反应助剂喷射装置,进一步吸附二噁英。有关数据表明:喷活性炭可以对焚烧后烟气中的二噁英类进行有效脱除,去除效率可达到98%以上。
②废气中重金属的控制
控制重金属的排放应首先从源头做好控制,将垃圾分类收集,含有重金属的垃圾如电池、日光灯管、杀虫剂、印刷油墨等先回收分开处理。焚烧时大部分重金属残存在灰渣中,但部分重金属的沸点小于炉体温度,容易升华或蒸发至废气中排入大气。
本工程垃圾焚烧炉用的袋式除尘器设计过滤风速为:0.80m/min以下。垃圾焚烧炉废气中的重金属种类如下表所示,基本上可被袋式除尘器所除去,汞(Hg)的去除率略低些,这是由于汞(Hg)的化合物作为蒸汽存在的原因。
重金属污染物去除机理主要是:重金属降温凝结成粒状物后被除尘设备去除;烟气降温后仍不能凝结的重金属元素,在飞灰表面的催化作用下,形成较易凝结的氧化物或氯化物,这些氧化物或氯化物凝结成粒状物后被除尘设备去除;仍以气态方式存在于烟气中的重金属物质,可以吸附于飞灰的表面或吸附于反应助剂粉末的表面,而由除尘设备在去除飞灰和反应助剂时一并去除。国外主要采用的是玻璃纤维与PTFE 混防滤料。为提高其可靠性,本设计布袋除尘器的布袋选用直接进口的“焚烧王”。
③烟气净化系统
本项目焚烧烟气采用“急冷塔+消石灰和特殊反应助剂喷射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干法处理工艺。
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由急冷塔系统、消石灰和特殊助剂储存计量和输送系统、高效袋式除尘器(垃圾焚烧炉烟气脱酸专用)系统、飞灰输送储存及出库系统等部分组成。
1、急冷塔系统
本工程急冷塔系统是在引进日本技术基础上进行了消化吸收,结合国内的垃圾焚烧炉烟气的具体特性和多套垃圾焚烧炉运行经验,研制开发的具有独特优点的烟气急冷系统;喷枪选用六组日本进口的双流体喷枪,该系统具有降温迅速可靠、操作灵活方便、系统运行阻力低、水雾化效果好、无积灰和湿底等特点。
来自垃圾焚烧炉锅炉出口烟道的烟气(正常温度:190~230℃),由急冷塔上部的进气口进入塔内,经过喷水雾化降温,使烟气温度快速降至155-170℃左右;经过急冷塔下部侧面排气口,通过烟道至袋式除尘器的进气口。
烟气在通过急冷塔过程中,由于喷水和烟气通道面积的扩大,烟气风速急骤下降,烟气中粒径较大的粉尘在重力作用下沉降到塔下的灰斗内,灰斗内的灰渣经螺旋除灰机和卸灰阀排出。
2、 消石灰和特殊助剂储存、计量和输送系统
消石灰和特殊反应助剂入仓分别采用槽车和罗茨风机进料方式,储存分别采用密闭的钢板圆仓储存,反应助剂入仓也可采用袋装进料方式;仓下锥斗部分均设有流态化装置,以防堵料和粉料架桥,影响生产操作。
消石灰和特殊反应助剂储仓顶均设有单机袋式除尘器,确保进料和正常使用时无粉尘外溢,确保达标排放,正常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小于30mg/Nm3。
3、 高效袋式除尘器系统
含尘烟气进入除尘器进气室,在负压和除尘器布风板的作用下,均匀的进入除尘器的各个袋室,烟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及重金属(如HCl、HF、SO2、SO3、二恶英、Hg、Cd、Pd等)在经过烟道、进气室及滤袋过滤等过程中,在反应助剂的有效作用下,酸性气体与Ca(OH)2反应生成无机盐固体矿物,二恶英和重金属的绝大部分(85%以上)被反应助剂和其他多孔物质吸附,通过滤袋的过滤而留在除尘器滤袋外表面,经过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气由排风机送入8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沥液、厂区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置换排水、锅炉排污水、化水站排水、生活污水。其中垃圾渗沥液、垃圾卸料大厅、污水沟道等冲洗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南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放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水、中水站排水排入雨水管网,其余污水进入城南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本工程渗滤液的水质、水量特点和处理要求,以及国内垃圾焚烧厂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实践,拟采用“预处理+UASB+MBR+两级NF”的处理工艺的组合,出水可达到城南污水厂接管标准。达标后的渗滤液与其他污水一起排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龙眠河。
(3)噪声
项目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将各主要声源设备设置于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部件等。这些防治措施对于减轻噪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均能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在平面布置上可考虑尽量远离厂界,厂界设置绿化带等措施,进一步降低这些噪声设备对厂界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从垃圾焚烧炉排出的炉渣、和袋式除尘器等烟气净化设备捕集到的飞灰,固体废物来源于生活垃圾中不可燃的无机物以及部分未燃尽的可燃有机物。其他固废还包括灰渣磁选出的废金属、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员工的生活垃圾。
烟气净化系统排放的飞灰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从飞灰出口处(锅炉转弯烟道灰斗、受热面清灰灰斗和布袋除尘器下部灰斗)收集,经输送设备送到固化车间飞灰仓里,飞灰仓下有螺旋输送机把飞灰送到二料配料机,经计量,送到搅拌机。同时水泥经散装水泥输送车用气力输送,把水泥送到水泥仓,再经螺旋输送机送到配料机,以一定的比例,送到搅拌机内,搅拌后的水泥浆经压砖机压制成为水泥砖,经皮带运输机送到固化块固化晒场,经72小时固化后送到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垃圾焚烧后的炉渣,由除渣机从炉中送到振动输送机,其上方设有除铁器,去除炉渣内的废铁,再通过振动输送机、散播器直接落入渣池,作短期储存,适应非连续性接卸需要。在渣池上部设一台桥式起重机,通过渣吊车,将渣池中炉渣送到停泊在装渣台的运渣车,运至政府指定的桐城市霞联新型建筑材料厂进行综合利用。
炉渣出炉后经除铁器去除废金属,除铁器收集的废金属可以由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泥经脱水后进入垃圾焚烧炉焚烧。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整个桐城市市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并已得到规划部门同意,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可行。
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23号,应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废弃物焚烧企业应当向社会发布年度环境报告书。主要工艺指标及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应实施在线监测,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应每季度采样检测一次。应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将炉温、烟气停留时间、烟气出口温度、一氧化碳等数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所在地环保部门应对废弃物焚烧装置排放情况每二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二恶英的监督性监测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加强对废弃物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促使企业及时将危险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置。各级环保部门应全面掌握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重点排放源二恶英排放清单。加强二恶英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二恶英监测制度,配齐监测装置,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二恶英监测技术水平,满足监管核查需要。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它补充信息,可以直接在公示网页中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也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咨询,联络地址见下文。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厂址周边龙眠街道和平村及周边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居民点以及对拟建项目关心的其他人员,尤其是项目厂址附近可能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居民。
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地区经济发展、民众生活质量有何影响、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7、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如下:
(1)建设单位: 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常禄
联系电话:0556-6699071
电子邮箱:tclajifenshao@163.com
通讯地址:桐城市同安路265号
邮政编码:231400
(2)评价机构: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资质等级:国家甲级
联 系 人:叶平平
联系电话:0551-2836 884
通讯地址:安徽合肥长江西路12号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邮政编码:230061
电子邮箱:ppy104@163.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在二次公示期间,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公众座谈会,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桐城市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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