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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主席的一封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
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副委员长:
我们是安徽省寿县清真大寺穆斯林群众,我们正经历着巨大磨难,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人格上受到无比的侮辱。当前我们国家大力提倡和谐社会,倡导尊重文明多样性的美好时期。在我们和全世界穆斯林一起欢度尊贵的斋月之际,安徽寿县的个别领导却在制造宗教迫害,民族压迫,这是我寿县四万多穆斯林的蔑视,对伊斯兰教的践踏,他们意欲创造新社会的惊天大案。寿县副县长卢正东和宗教局长陈海传、许怀森等人以所谓“上级指示”为由,多次要求寺管会到县政府和镇政府开会,要求让阿訇离开寿县,协商如何赔偿,并强令签字同意,结果,在没有出示任何批文,也不说明任何原因理由之后,理所当然的遭到拒绝。在一次次不明智之举变为无效后,他们不吸取教训,又向寿县各乡镇领导下达指示:不准让当地的阿訇和穆斯林群众参与此事,他们到处在制造恐怖气氛。曾几次到清真寺里要求阿訇在一周之内必须离开寿县清真寺,停止清真寺的一切事务。他们利用职权粗暴的干涉穆斯林的正常宗教生活,侵犯国家宪法赋予阿訇的合法权益,无视国家的法律。身为分管宗教的领导,他们忘记了国家领导所说的“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指示,他们变换违法手段,置广大信教群众的感情与不顾。在穆斯林进入尊贵的斋月的第二天,由组织县宗教局工作的许怀森带着某某人挨门逐户找到寺管会成员家庭住处,分别对其采取强大的心理攻势和精神施压,予以诱迫,让清真寺寺管会的部分成员只好违心签了字。
此违法之举,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的感情,干扰当地穆斯林的生活秩序,激起了当地穆斯林的强烈不满和愤慨。并在整个寿县、在安徽乃至全国引起穆斯林信教群众强烈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基层穆斯林群众,不得不就关于寿县清真寺阿訇聘请问题,书面签名,表达民意,以求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得到昭显,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得到维护,据此,我们向贵局(会)提出我们的意见:
寿县清真寺聘请黑伏海阿訇担任教长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已经完成正常的备案程序,属于合法有效的伊斯兰教宗教活动,理应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阿訇的到来,给安徽寿县这座古老的清真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在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在穆斯林兄弟姐妹们的鼎力支持下,寿县的穆斯林已经起步了,来清真寺礼拜的也慢慢多了,清真寺从此不在寂寞了。阿訇以其较高的人品和渊博的宗教知识教育人们,让他们明白人生的意义,遵纪守法,爱国爱教,命人行善,他务实的工作态度得到当地穆斯林群众的好评。作为主管宗教的领导应该为此而高兴,应该大力支持才对。相反,他们不但不予支持,反而设置障碍,干扰正常的宗教活动, 寿县的个别领导置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于不顾,粗暴干涉正常宗教活动,歧视信教群众,并实施各种非法手段对正常的宗教活动予于打压,他们动员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沾亲带故的回民去做寺管会的工作,以服从他们的意志,竭力驱赶阿訇,并且不向穆斯林群众、清真寺寺管会、阿訇个人出示任何文件,也不说明任何原因理由,只说是上面领导的指示,这是典型的、粗暴的利用职权干涉正常的宗教活动的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们觉得,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时候,应当充分听取基层穆斯林的意见,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是无效的。《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中国伊协颁布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寺管会受本坊穆斯林群众的监督”、第八条规定“寺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因此,我们穆斯林群众认为,寿县清真寺寺管会在没有依法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况下,个别寺管会成员受到诱迫所签字同意让阿訇离开,应视为他们个人行为。也是某些领导造成的无效行为。。他们(头脑中形成了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偏见,有的甚至很顽固,)甚至就直接将穆斯林与恐怖分子划上等号,好像染上了“恐惧症”,把穆斯林正常的宗教生活,礼拜、学习等视为非法的聚会。究其原因,是这些作为宗教部门的领导,对伊斯兰教似乎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认识,对党的宗教政策也不甚了了,他们凭着主观印象和习惯偏见,粗暴干涉正当的宗教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歪曲党的宗教政策,损坏了党的形象,也给寿县的伊斯兰教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我们强烈要求上级迅速派人调查此事,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破坏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同时恳请你们为我们留住这为好阿訇,让当事人做出道歉。
作为爱国守法的公民,穆斯林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为此,我们不想聚众闹事,不想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给政府制造麻烦,但我们不放弃追求生存的权利和享受信教自由的权利。我们向上级领导联名反映,只恳求领导为我们做主,主持正义,讨会公道。请求依法制止寿县个别领导的违法乱纪之行为。请给予我们答复。
在尊贵的斋月里,我们衷心的祈祷我们国家富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也期盼世界和平、安宁! 阿敏!
此件并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政协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安徽省政协
寿县清真寺,各乡镇清真寺以及穆斯林群众签名,盖章:
本文来自: 寿县人社区论坛(http://www.shouxianbbs.cc/) 详细文章参考:http://www.shouxianbbs.cc/viewthread.php?tid=23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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