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向前、普法向上。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引领宜城大地以法为向、向法笃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市法宣办下发《关于开展市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 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市级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创建范围、基本条件、申报程序等有关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创建范围包括:具有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展馆、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研发中心、法治文艺创作室等法治文化教育传播阵地载体。 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是体现法治文化建设成果的现实载体,标准要求主题鲜明、法治文化元素和标识丰富多彩,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内容和传播法治信息,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服务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形成动态管理,基地建设建有一定规模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基地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申报时间从3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采取自行申报与组织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庆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命名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抓好创建工作,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市法宣办采取书面审核、实地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申报点,经公示无异议,命名为“安庆市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以“严的基调、高的站位、快的节奏、实的作风”严把申报标准、申报程序,确保申报基地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奏响护航地方普法宣传最强音发挥作用。 安庆市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自2016年开始。目前,已建成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成已达104个,各类法治文化公园58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文化馆等1586个,全市实现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县(市、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乡镇(街道)普法大讲堂、村(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全覆盖。(撰稿人:蔡燕红  审稿人:江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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