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知白 于 2022-4-16 14:36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桐城市财政局、桐城市税务局将依法对全市范围内代理记账行业进行规范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请各镇街、经开区、双新产业园及各税务分局对属地内所有企业广泛宣传,引导有代理记账需求的企业聘请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名单见附页),自觉抵制低价低质的非法代理记账电话推销、网络营销,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2、代理记账公司即使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代理记账”,但未在财政部门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也不能开展代理记账业务。请未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于5月16日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3、财政、税务、市场管理等部门将强化信息共享,加强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对违法代理记账机构及人员加强联动惩戒机制,对未提交申请仍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联合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不断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dljz/#/login 桐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城市税务局 2022年4月8日 附相关工作联系人:
桐城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和监督科占晓慧 6131547桐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段静雪 6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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