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安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庆市人社局、安庆市卫健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性表彰工作的通知》(宜人社明电〔2020〕5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3个
二、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7名
1、金 鑫(女) 青草镇妇联主席 2、姚 兵 龙眠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3、胡红叶(女) 范岗镇扶贫办干事 4、阮 莉(女)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党联办主任 5、方宁胜 市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6、王俊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所所长 7、南天宝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556-6121722,邮箱:427746865@qq.com。
桐城市评选表彰工作小组 2020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