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高耗能行业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注释第22条明确的: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8版《国民经济行业用电分类》已调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行业。 为确保政策精准实施,根据文件规定,如您对行业属性认定存在分歧的,由您提供现营业执照,报政府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裁定,我公司将根据裁定情况再次予以调整。
国网桐城市供电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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