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早上8时许,在龙眠辖区碧桂园二期工地12号楼,王某(女)与李某青因为工地上木纹纸使用一事发生纠纷继而引发了争吵,王某老公李某听到争吵声就赶了过来,与李某青发生肢体冲突,将李某青的眼睛打肿,后被旁边的工人拉开,李某青被拉开后就走了,但是后发现自己眼睛被李某打肿了,觉得气愤难平,就拿着工地上的木棍去找李某、王某索要说法,找到李某和王某之后就拿木棍击打李某的肩膀,李某一气之下就拿起手边的钢钉枪击打了李某青头部,将李某青的头部击打出血,王某拿起手边的泡沫枪喷了李某一脸泡沫。
民警到达现场之后,考虑到李某青头部依然在血流不止,让其先到医院治疗,李某与王某身上并无明显伤势,民警即口头传唤其至龙眠派出所接受调查。
2019年12月30日桐城市公安局的法医对李某青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经过向领导汇报决定,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李某和王某也构成殴打他人,但考虑其情节轻微,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现三人处罚都已执行到位。
岁近年末,希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合法的维护自身权利,切莫好勇斗狠,冲动行事,共同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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