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有关部门: 从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降水量为126.3mm,不到往年同期降水量30%,为1956年以来同期最小值,给我市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困难。截止10月15日,全市受灾人口72373人,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32537人,其中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1601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41.6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864.8公顷,绝收面积471.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529.7万元。鉴于我镇当前旱情严重,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9日11时启动全镇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将抗旱救灾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共产党人情怀,要全部行动起来,镇领导要根据分工深入联系村(居)督导抗旱救灾工作。镇成立减灾救灾工作组(附件1),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组织。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领导。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抗旱救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迅速行动,有效应对。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做好抗旱、核灾、救灾工作。要强化“拦、蓄、提、引、调”等各项措施,因地制宜,千方百计解决抗旱用水。要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对于饮水困难的要“逐户施策、逐户保障”。要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工作,请各村(居)成立工作组到灾区,全面摸清因旱造成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底数和生活现状,分类登记造册。各村(居)对于因旱引发重大灾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镇减灾救灾办公室(411室)。 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对受灾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抗大旱、救大灾思想,认真履责,压实责任,扎实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要对照镇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值守、灾情报告、应急供水、物资调拨、资金筹集、灾民安置等抗旱救灾应急措施,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大庆之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对于抗旱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青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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