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一赵姓男子因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然而经调查后,民警却发现该男子共涉嫌包括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内的5项违法行为,赵某被桐城警方处以罚款2912元、行政拘留5日并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11月10日晚20时18分许,桐城交警六中队民警在省道228线对一有酒驾嫌疑的摩托车驾驶人赵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驾车。民警要求赵某出示相关证件时,其无法出示,谎称没有携带。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赵某曾于2017年因酒后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过,其驾驶证目前仍被公安机关扣留,且处于逾期未换证状态,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针对赵某因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技术检验,二次饮酒后驾车等5项违法行为,当天,桐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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