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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晚,桐城男子陈某喝酒后,不顾家人安危,醉酒驾驶摩托车携带妻子和三岁女儿上街时被桐城交警查获,遂带往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当日21时10分许,陈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沿桐城望溪路由东向西行驶至500米处时,被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17mg/ml,属醉酒驾驶。遂后,民警将陈某带往桐城市人民医院抽取其静脉血液2份待检。
9月18日,经安徽信立司法鉴定所检测,陈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42mg/ml,属醉酒驾驶。20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其结果,呈请桐城市公安局批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立案调查,等待陈某的将是拘役和罚金。(姚笃留 张庆 胡恺)
来源: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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