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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无域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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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家有書家的個性,在某種情況下,會拒絕寫字。蘇東坡遇到下列五種情況,也絕不提筆贈書,這也就是「五不寫」。
•限定字體大小的不寫:東坡認為求書的人,居然限定字的大小,可見他的用意根本不在乎筆法 的工拙,大概怕字體太大浪費紙張吧!既然擔心浪費紙張,又何必多此一舉,浪費筆墨呢?
•不認識,未曾謀面的人不寫:東坡曾經回答劉元忠一封信,說道:「白雲居士是不是你的號稱 ?或者是你替他代求的?不管怎麼說,我既然不認識他,就不便隨便落款贈送,如果真是你的 名號,我卻不喜歡你輕易使用這個我不知道的別號。」結果自然沒有寫啦!這大概是怕別人別 有居心,或誠意不夠,不知珍惜。東坡是自負的,假如字落在一個下里巴人手中,豈不是對牛 彈琴,他如何捨得?
•綾絹不寫:東坡認為綾絹該用來做衣服不該用來寫字。如果用綾絹寫字,上帝都要禁止的。
•想藉他的字畫,揚名後世的不寫:當時有些文人想把文章透過他的筆法,以求彰顯於後代, 東坡非常生氣,他認為這種方式未免太卑鄙無恥了,世人不憑正當手段求得門徑,卻只會鑽 營、巴結,這種邪風杜絕還來不及,怎麼能再助長呢?
•文無深意,無法下筆不寫:如果所寫的沒有內容,欠缺深意,必然格調淺陋,當然寫不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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