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游网,无意间看到一则新闻:一位母亲尽了最大的努力还了很大一部分债款,为此甚至把自家的房子都卖了,但仍未能还清,由此遭到11个中国版夏洛克式债主当着这位母亲的儿子的面,长时间的百般凌辱和猥亵,警察来了打了串哈哈就走了,儿子由十分的绝望到无限的担忧,再到漫天的怒火,手起刀出,将这些歹徒杀死一个,重伤两个,现被判无期。由此,再联系到我个人的不幸遭遇,认定了国家的不少警察太“吐森色门破”了!警察来了,为什么不对歹徒进行控制和教育,而导致如此大案?做了债主,就可以侮辱人?明显的大案萌芽,为什么不予以及时消灭? 联系到我的遭遇,现附一段文字,这是发在市政府市民论坛上而被拦截掉的,但我认为是正能量,具积极意义。否则这也不准说,那也不准说,而机关流弊永存作害。 控告文昌派出所 今天是三月一日,回首去年的这个日子,我报警无门,以致我在家被侵入者打成脚踝关节等处骨折,我女儿也遭到殴打和污辱,家里两部电脑、我女儿的苹果6、床被、房门等大量财物被损毁。这是个令我永生难忘的痛苦的日子。让我遭受到刑事侵害的表面上是这些不法之徒,实际上是幕后黑手——文昌派出所。我现在对台面上的凶徒不怎么恨了,因为他们毕竟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我特恨的是铸成大错而一直到现在也不负任何责任的文昌派出所!为什么在凶徒狠命地砸门撬门时,我那么强调地报警,接警员却冷冷地抛给我一句:“这事我们就是不管呵!”当时的报警的电话录音至今犹在。是你们让这本可避免的刑案堂然发生了,是你们把这不法的侵害强加在我们身上!告诉你,我们不接受!你派出所、你公安局,欠我这个平民百姓一个说法,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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