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0004
- 积分
- 25927
- 威望
- 101306
- 桐币
- 55109
- 激情
- 106735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5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4-6-2

管理员
  
- 积分
- 25927

 鲜花( 130)  鸡蛋( 5)
|
发表于 2016-9-14 22: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fanggaoxia 您好,我不知道您是否楼主本人,如果是那么我下面的文字可忽略、无视,如果不是请听我说几句:
1、关于本帖所谓“投诉桐网编辑”帖,移到“网站事务”区是否合适?
2、一般版主移帖时会勾选“通知作者”选项,当然可能偶有未选,不影响帖子的阅读。至于您所说首次“告之”当然不错,那是否还要等“同意”呢?该楼主2009年注册老会员,如果连发个帖子都分不清,相信此移动绝非“首次”。
3、该楼主一而再、再而三不分清红皂白污损、侮辱桐网,即便对此帖正常而合理的移动称之为“良心让狗吃了”、“拿人手软”、甚至“坏了桐城名声”等等,多次解释提醒下仍无理取闹,作出“警告”当不为过亦无关”威胁“。
4、再回到主题”桐城网是一号家居网的喉舌“,这本身是一个伪命题,之所以没有删除,因为我相信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① 一号家居是一家有合法手续的公司,在桐城网做广告应不违法;
② 一号家居所有帖子由他们自己发布,桐城网也从来没有”帮一号家居网大肆宣传他们装逼的贴子“,相反他们的帖子被删的数目可能是楼主的数十倍,且曾经因刷屏广告被禁过号,这是”一号家居收购了桐网“的节奏?
③ 该楼主一直未能正面答复一号家居就”善后处理“提出的问题,不敢表明身份,难免让人怀疑是同行相讦;④⑤
5、桐城网倡导“传播正能量、讴歌真善美”,但绝非“拍马唱赞歌”,“抑恶扬善”是我们每个人应该担起的责任。非违法、无赖、恶俗、重大敏感之帖正常不会“和谐”,投诉、建言通道一直开放,欢迎支持!
6、该楼主仅一帖因”重复“被删除,而发出诸多侮辱言论,且纠缠不休,颠倒黑白,在这里再次警告:如有再犯,则此号永禁!
|
鲜花鸡蛋张本龙 在2016-9-16 10:29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