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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花( 55)  鸡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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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战告捷,捷得让人心酸
大家先来看看新闻:
| 4月27日上午刚一上班,一张60万元的工商银行汇款凭证交至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庭,这是该院自涉企业债权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开展以来首战告捷。
2012年3月胡某夫妇向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借款60万元,后因生意亏损,无法按时还款。银行胜诉后向桐城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现胡某夫妻两人均不到30岁,双方均没有稳定的收入,再加上生意亏损,导致到期贷款无力偿还。针对这一看似不能执行的案件,执行法官不气馁、不放弃,而是另辟蹊径,采取亲情感化方式,找到胡某的父亲,做其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胡某父亲最终表示愿意替女儿还款。
桐城法院自今年3月始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企业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涉企业债权案件的执行力度,盘活企业资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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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常说父债子还,可此新闻却是子债父还,还的原因还是由于法官“做其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才得以法院执行首战告捷。
我在这里试问:子女超过18周岁就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了,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父母有没有义务承担其债务?如果没有,法官做其工作何意?利害关系在哪里?是否符合法理?
这位父亲替子还债,其行为感人,但法官在做其工作前是否想过,60万对于超过五十岁以上的人来说是相当不易,也许这是他们夫妻的养老钱,这下在法官的工作下替子还债了,其养老真的可以靠国家吗?其生活品质如何?
这钱还得真让人心酸,可法官们还在大庆“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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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李慢慢 在2016-4-29 16:44 送朵鲜花 并说: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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