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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等罪名依法对刘克胜提起公诉,刘克胜案即将尘埃落定。
刘案涉案资金巨大,社会影响面广,对桐城经济造成一定冲击,一些参与集资的家庭更是欲哭无泪……
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尽管身披安庆市政协常委、桐城商会会长诸多光环,刘克胜触犯法律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问题是无论怎么处罚刘克胜,刘案给国家和公众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已经形成,很多已无法挽过。刘案留给桐城的是一个永远的痛。
痛定思痛,人们不禁要问:刘案可以不可以避免产生,或者把问题处理在萌芽、初始阶段?那样各方也不至于弄成今天这个局面。
从刘克胜本人讲,正常投资失败可以理解,但拿众人钱炒期货是对他人极不负责。明知投资巨亏已无回天之力,继续拆东墙补西墙就带有明显的欺诈色彩,一错再错,最终无法收拾。刘克胜起先修自行车,人很勤快,后开店卖烟酒,经营电脑也还算顺风顺水。2000年搞起了民间金融,这已远远超越了他个人多年能力储备,毕竟玩金融和修自行车有天壤之别(一般如此),在整体经济处下行趋势时,刘克胜到处投资,盲目扩张,其结局可想而知。
据讲,刘克胜自感事发在即,他主动退还职工款,暗示条件不太好的亲朋好友将集资款拿回。说明这个人良心尚未完全泯灭,或许是他当年修自行车的经历让他对下层民众尚存一丝怜悯之心。
参与集资的公众我能说些什么呢?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惟有一声叹息。
从管理者层面讲,政府监管之责不可或缺,尤其是对民间金融。刘案涉案资金40亿,动静这么大,监管在哪里?市场化也好,简政放权也好,都不排斥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我这样讲也不是一味指责政府不作为,或许在制度设计上就存在漏洞。
希望各方认真总结刘案惨痛教训,防止类似案件再次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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