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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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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11: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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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奋斗的小燕子)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已会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此事件所涉及的业务分部当事人以及租客、房东三方调查核实情况,真实情况与您所描述有所出入:
1、您所说收取的伍佰元整租房定金确有此事,但定金我们按业务规范流程于租赁合同签定当时已将定金全额交于房东(租客、房东已当场签字确认)。事实上,租赁交易合同已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公司二部收取的房东一方肆百元整,为中介佣金,符合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收费标准。(见2014年8月5日桐城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登记证书,证号:07010160收费标准)
3、至于您所说定金交付后,房东要求租金涨价,实属诬蔑。事实情况是合同签订后,你方单方面违约不租。强行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定金并且没有支付中介佣金是无理要求。
3、关于您发表的“盛唐房产是一个黑心公司”一贴,我司已经责成法务部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将依法追究造谣诽谤者的法律责任。
4、感谢广大市民、网民对盛唐房产的关注及一贯信任与支持,使我们由一家当初并不起眼、规模较小的经纪公司,在激烈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竞争当中,一步步发展到今天,在全市拥有多家分部,服务业绩在同行业当中名列前茅,得到了桐城市广大市民的认可,良好的口碑足以证明盛唐的实力与潜力,我们将始终坚持本着“诚信、务实、公正、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各界朋友提供完善、周到、贴心、放心的服务。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客户来电或到门店登记出售、出租房屋信息及相关业务咨询!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网民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联系电话:0556-6969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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