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交警部门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已经报废的三轮汽车仍在道路上行驶,经过民警细致耐心地教育,车主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并主动将车辆报废拆解。 3月9日上午,桐城市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桐城市桐香路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三轮汽车已经到了强制报废期限,竟然仍在路面行驶。 (桐城市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江学剑同期声)通过警务通查询,这个车子车号是皖H12093,3月7号达到了强制报废期。 据了解,这辆三轮汽车的车主项某是桐城市吕亭镇平坦村的一位村民,2006年,他花了一万多元购买了这辆农用三轮汽车,当天他驾驶这辆三轮汽车给煤场送煤被交警拦下,他自己也知道车辆到了报废期,但还是侥幸上路。 (车主项某同期声)最近两年正好生意不好,也就是讲人有侥幸的心理吧,等于讲就不审吧,这车子等于就到了报废期了。 (桐城市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江学剑同期声)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可能存在的危害跟他耐心细致地长时间教育,后来他主动地提出来他自己要把这个车子报废掉,解体掉。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项某终于意识到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性,3月16日,他自己请来专业拆解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民警的监督下,将汽车拆解,拆解下来的废旧部件将由专业公司回收。 车主项某:现在我也认识到了,报废车子确实是危害很大,确实不能上路,就是不管讲对我自己,对他人都有很不安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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