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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四部门发文:家暴受害者杀害施暴人可减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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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09: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

根据意见,对于正在进行的家暴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虐待、遗弃可按故意杀人罪定罪

意见明确提出,家庭暴力中的虐待犯罪中,施暴人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家庭暴力中的遗弃犯罪中,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不履行必要的扶养义务,致使被害人因缺乏生活照料而死亡,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至荒山野岭等人迹罕至的场所扔弃,使被害人难以得到他人救助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在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这么一个例子:邓某未婚先孕后在网吧卫生间产下一名女婴,她将一团纸巾塞入女婴口中,将女婴弃于垃圾桶内,而后将垃圾桶移至难以被人发现的卫生间窗外的窗台上,致该女婴因机械性窒息死亡。邓某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家暴“正当防卫”可从轻处罚

对于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意见提出,对正在进行的家暴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为防止再次遭受家暴或摆脱家暴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可以酌情从宽处理。因遭严重家暴,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杀害施暴人,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杨万明称,对于为反抗、摆脱家庭暴力而伤害、杀害施暴人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定罪处罚。

杨万明以经常发生的受虐妇女杀夫案件为例,只要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就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属于防卫过当的,应当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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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6 09: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城眼睛 于 2015-3-6 09:07 编辑

不容再忽视的“家庭冷暴力”
导语:昨日,公检法司联合出台意见,明确家暴案件中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舆论一片叫好。然而,不管是法律文件,还是整个社会环境,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更多还停留于拳打脚踢,精神层面的冷暴力则未引起重视。但后者往往比拳脚相加、头破血流的身体暴力更具“杀伤力”。

家庭暴力,不只是拳打脚踢很多人在观念上还停留在过去,认为只有拳打脚踢才算是家暴,忽视了冷暴力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人的头脑之中确立了“家庭暴力”这个概念,二十年来,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从之前的李阳家暴事件、白静被杀害到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浙江义乌6岁女孩遭亲生父母家暴,每逢家暴事件爆出,都会引起舆论极大的关注。
虽然家庭暴力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内涵其实并不清晰。一提起家庭暴力,绝大多数人就会想到拳打脚踢和打骂等肢体伤害行为。但家庭暴力,远不只是拳打脚踢等可见的肉体摧残,更包括精神攻击以及虐待——即精神冷暴力。联合国大会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认为:“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一词系指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该宣言明确规定了对妇女暴力行为包含精神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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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仍停留在“李阳虐妻”式的拳打脚踢

这种错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冷暴力”的判断
事实上,“冷暴力”的概念来自2002年中国法学会反家暴项目召开的国际会议。具体指夫妻一方虽然不对配偶动手,但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疏远,明显的特征包括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工作等。
虽然学界做出了界定,但十多年过去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未曾对家庭冷暴力做出明确或细化的规定、解释(中国还未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禁止性规定,散见于这些法律)。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冷暴力”的判断。2014年5月,广州市妇联和中大社会发展研究所发布《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对1000名广州市居民的电话调查结果发现,认为殴打、恐吓、辱骂、夫妻间性暴力和限制人身自由这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的被访者均达80%上,争议较少。然而,对于冷暴力行为的认识存在一定分歧,仅有56.9%的被访者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48.5%的被访者认为长期无故拒绝过夫妻生活属于家庭暴力。另外,认为对家庭成员进行经济制裁被属于家庭暴力的被访者更少,只有38.7%。

发生率为三大家庭暴力之首,家庭冷暴力已成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家庭冷暴力的形成有普遍的社会背景,发生率为三大家庭暴力之首
从个体角度出发,造成家庭冷暴力的原因有性别歧视、夫妻性格不合、家庭和社会背景的不同、婚外恋、女方失去生育能力等等,不一而足。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层面来看,冷暴力的发生有普遍的社会背景。随着社会从传统的农耕社会转为现代工业社会,社会交往方式的日趋丰富凸现夫妻情感交流的相对匮乏,而夫妻发生冲突时,传统大家庭中夫妻可寻求的矛盾缓冲机制(如家庭支持)也不复存在,加之文明程度的提升,夫妻把家庭矛盾的对抗形式由低级的身体虐待转为高级的精神压迫(这也是为什么城市人和知识文化水平较高的人更容易发生冷暴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法学会曾对浙、湘、甘三省3500多个家庭作过调查,其数据显示三种家庭暴力发生率排名依次为冷暴力、身体暴力、性暴力。在存在矛盾的家庭中,六成以上的家庭出现过“冷暴力”。而中国著名心理学家刘吉吉对北京、天津、武汉、长沙四地两千多个家庭的调研结果也表明,有93%的家庭对自己的婚姻质量不满意,70%以上的家庭都有过或正处于不同程度的冷暴力。

不打不骂照样逼疯人,冷暴力所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觑作为一种隐性的暴力形式,冷暴力给双方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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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消失的爱人》将不见刀不见血的冷暴力厮杀赤裸裸地展示出来


家庭冷暴力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但危害却是显而易见的。处于“冷暴力”的双方由于冷漠、互不理睬,同在一个屋檐下却无言语交流,形同陌路,持续时间长了,双方的心理、情感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每月接诊的近500例病例中,因家庭冷暴力引起的占40%。而夫妻感情被逐渐淡漠甚至破裂,有心理学家曾针对逾200对夫妻,进行婚礼质量调研,最后得出结论:冷战是夫妻关系的危险信号之一,可以说是夫妻间最后一道防线。
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家庭婚姻问题专家指出,这种隐性的冷暴力给双方(尤其是对于受暴者)造成的伤害比“身体暴力”更大更难以愈合,可谓“杀人不见血”。国外有学者报告:所有被施暴的妇女中19%的人试图自杀、38%的被诊断为抑郁状态或其他精神障碍,10%的患上精神疾病。有的受害者因为长期受到精神上的折磨得不到宣泄和缓冲而做出过激行为,比如自杀或伤人、杀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样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

往往还会不经意地让家庭冷暴力蔓延至家中的小孩,伤害之大无法预计

家庭冷暴力中通常女性受害者普遍高于男性,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家庭中的另一重要角色,就是家庭中的子女。家庭冷暴力作为一种创伤性经验,精神上的压抑加上心理上的扭曲,对子女(尤其是身心未发育成熟的未成年子女)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更是潜移默化的,不仅使其人格变异,而且在以后的问题解决情境中面临更大的困难。
学者刘纯姣分析上海某高校近10年新生心理测量结果和学生心理咨询案例发现,95.3%人际关系不良、恋爱受挫、情绪不良、学习无气力、各类神经症以及精神性疾病的同学在UPI(大学生人格量表)测验中选择了“自己的过去和家庭是不幸的”“想轻生”等选项。而统计这些同学的心理测量回访和心理咨询中叙述的生活经历的结果显示,导致学生心理问题的主要原因则是“家庭不和”,其中冷暴力以42.3%的比例居首,甚至高于父母离婚单亲(39.6%)。

在中国,受害人无法律可支持、也无机构可鉴定,问题更突出

如前文所述,现如今,家庭冷暴力已演化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问题。但中国尚没有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虽有关于禁止对家庭成员施行暴力的条款,但所说的家庭暴力也是指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热暴力”,对以殴打、残害等武力暴力造成的伤害均有明确、详细的司法解释,而对对精神的攻击和侮辱的“冷暴力”这一块,法律没有明确或细化的规定、解释。
在很多人观念中,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外人一旦介入可能会激化矛盾甚至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没有伤痕不见鲜血的家庭冷暴力更是夫妻拌嘴之后的正常冷战。人民网强国论坛进行的调查显示,高达77%的认为这种行为不需要社会干预。而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有章可循的维权流程,致使遭受家庭“冷暴力”受害人不能像遭遇普通家庭暴力那样,寻求相关机构作出鉴定,从而获得社会支持。即使冲破“家丑不外扬”的观念枷锁申诉离婚,如果施暴人不同意,也会因证据不足被退回。

而在西方国家,各国都把对精神的攻击和侮辱列入家庭暴力的一种类型。英国皇家督察把家庭暴力定义为曾经或现有亲密关系的伴侣之问发生的身体、性、情感或经济方面的伤害行为,即情感方面的伤害属于家庭暴力行为。英国零忍耐福利基金会与大众媒介一起发起组织了首零忍耐运动,宣称任何形式的暴力都是犯罪。而在美国,虽然各州的法律都有所不同,但大都把精神攻击及虐待列入家庭暴力的范围之一。《家庭暴力标准法》明确了三种家庭暴力的行为,其中含有“令家庭成员产生生理或心理上的恐惧的行为”,即把精神攻击和侮辱及虐待列为家庭暴力行为之一,受害人在受到伤害时可就所受到的精神伤害提出诉讼。为了保护受害者,美国还适用“保护令”制度,一旦接到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申请,经调查属实,即将施暴者与申请人予以强制隔离。

结语:家庭暴力是社会隐痛,反家暴法出台是大势所趋。但家庭暴力除拳打脚踢还有精神层面上的冷暴力,后者造成的伤害比拳打脚踢更大更难以愈合,却无法律可支持、也无机构可鉴定,亟待得到立法和社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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