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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核减权力事项,重点在政府权力取消和下放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重点清理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推动部门权力事项在现有基础上精简三分之一以上。
二是提出“责权体系”同步建设,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给权力套上责任的“紧箍咒”。根据不同类别政府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对规范保留的政府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及其责任追究路径进行梳理,建立与政府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坚决防止对责任“踢皮球”、对权力“抢蛋糕”,违规行使或者不当行使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实行“宽进严管”,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监管方式、惩处方式的转变。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将对照责任清单严格进行问责。
(桐城市政府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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