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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桐城市出台《桐城市医疗机构“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以新农合为依托,改变“先交钱、后看病”服务模式,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进一步提高新农合高效便捷的补偿结算程序。
按照“患者自愿、方便快捷、稳步推进”原则,凡参加该市新农合及符合相关条件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提供新农合证、身份证及与医机构签订的《“先住院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出院结算时只需要向医院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对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无法一次性结清,可采取延期或分期还款。同时,将该市“三无”人员、病情严重需紧急救治的患者纳入服务范围。方案就医疗保险资金的拨付、病人住院交费诚信记录及费用担保、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该市规定,“先住院后付费”推行渐进式改革。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3月份,在该市中医医院选择3个适宜开展“先住院后付费”的科室和双港、金神、新渡三个镇中心卫生院先行试点,到2015年4月,该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所有科室及全市50%以上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
(桐城市政府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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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互联网;采编:桐城网:http://www.itongcheng.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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