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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组织,落实部门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办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成立重点工程指挥机构,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市政府将农建和“八小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分工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与监察、财政等部门配合,对工程进展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强化保障,资金筹措多元化。一是市政府按中央及省相关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金提取2%用于“八小” 水利工程和其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二是市政府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维护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镇财政按每亩耕地不低于10元的标准落实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三是利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争取财政补助资金70%以上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四是市财政对各地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办工程给予“以奖代补”;五是各地积极发掘农田水利工程的水土资源,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市场化模式,吸收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规范引导社会各界资金投入。
三是强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及时编制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相关政策宣传册,并下发到各镇、村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政策培训,邀请省市水利部门领导、专家到桐授课;注重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重点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水利建设。
截止目前,全市“八小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100千瓦、加固小型水闸7座、清淤扩挖塘坝2490口,清淤沟渠165条、完成中小灌区改造3万亩、改造末级渠系5.4万亩,完成投资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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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安徽财政新闻联播;采编:桐城网:http://www.itongcheng.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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