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梧桐书屋 于 2013-12-7 11:01 编辑
冬日的太阳暖洋洋的,软绵绵的照着,大黄狗在门前安心的睡觉,蘆花大公鸡伸长脖子打鸣。田园风光,一片宁静。 然而,这个家庭,在经过祠堂里的堂会之后,再也无法抹平出现的巨大裂痕,化解暴露无遗的家庭矛盾。不得已,爹爹将大伯夫妇分家单过。 一对年青的夫妇离开大家庭单独过日子,虽说他们拥有坚贞的爱情,但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生活给出的难题是一个接着一个。 本来,爹爹将大伯夫妇分开时,并非刻薄,给了小夫妻几亩田地,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甚至还有一块菜园和每天都需要的柴、米、油、盐等。 但是,现成的东西用得飞快,说完就完。农村里大多数有点志气的年青夫妇,这时候,一般都要过一段时间苦日子,另一方面努力生产,创造财富,这样,便会渡过难关,走上生存和发展的正轨。 然而,由于大伯性格懦弱,缺少自立的志气和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本领,也由于大妈,最终未能使这个家庭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大凡一个人,因懶怠而贪谗,因贪谗而偷盗,最终走向邪路。我大妈就是循着这条轨迹,一天天堕落的。 农村里的分家,常言道:十分九不尽。大妈的为人,总把别人(此指我的父母家)当好佬或是傻瓜,占尽便宜。园中的蔬菜长起来了,如同自己种的似的,拿着篮子径直去采摘;鸡、鹅、鸭等家禽长肥了,她又瞅着空儿,偷偷抓住,宰杀后自个儿享用;还有天天需要的烧锅的柴草,她也懒得亲自动手去砍,去捞,只是去偷相邻弟兄家里砍伐好了、挑回来晒干了的现成的柴草。 因为不能勤俭持家,靠偷盗别人的东西过生活,渡日子,一来时常自感心虚气短,二来也常常难以接济。 那是六十多年前的一个春夏之交,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许多人为饥饿所迫时,往往会干出不理智的事情来。饿急了怎么办?难道就一定得去偷吗?不一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向人告贷。可是习惯成自然,“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品格;播种一种品格,收获一种命运。” 平时,大妈的手脚就不干净,也可能她认为偷大家庭里的东西是“拿”,而不算“偷”,在大家庭这边的父母弟兄妯娌姑娘看来,也属于家庭内部的事儿,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也就一次一次的宽容原谅了她。据思谋老表说,大妈偷盗和销赃的本领也堪称一绝。一是制作加工、烹饪的速度极快,当然,自家的口舌、牙齿便是最好的销赃工具,肚皮是最好的销赃场所了。二是如果万一来不及销赃,她便在房间内的粪捅下挖个洞,将赃物藏匿其中,再盖上粪捅,又有谁会搜查到这里呢? 可是,这一次就不一样了。 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大妈拿着镰刀走进了一块成熟的荞麦田,用花花篮背了两篮荞麦回家。连夜用手搓下后,又将荞麦的秸杆装进花花篮子里,用石头沉到我家屋基场下边的蛟宕里。不料想荞麦秸杆的浮力很大,第二天早晨漂得满塘都是。 被盗的荞麦,原来是黄塝庄尤雄英(化名)家的。他的田里的成熟了的荞麦,竟然被别人偷了,岂能善甘罢休。于是,地主尤雄英在村子里一喧闹,一查问,纸哪里能包得住火呢,很快,便知道了是我大妈所为。 偷盗,属于一个人的品德范畴的问题。对于这种劣行的态度和看法,自古以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是庄子发现了战国时期深刻的社会危机和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造成刑罚严重失衡,因而对其进行的批判和谴责。 在大不列颠,那鼎鼎大名的莎士比亚,据说早年在家乡曾因偷盗了别人的一只鹿,而被迫逃往伦敦,最后竟然成为世界闻名的大文豪,可谓是因祸得福的典型例证。但今天,这桩公案却撂在了祖父的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