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城市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是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安徽警方侦破的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7月15日,桐城市环保局移交市公安局一起污染环境案:范岗镇境内一家电镀厂非法向挂车河内倾倒危险废物。接案后,桐城市警方迅速立案侦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传唤到案。 经查,今年2月至6月底,胡某在范岗镇自家房屋中私设电镀厂,多次将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液和洗版废水倾倒至挂车河内,累计倾倒废弃物超过6吨。经监测,倾倒物中重金属铬的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3倍以上,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目前,此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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