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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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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7-9 1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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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建川:死缓,全称应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发明于50年代初的镇反运动,是中国特有的法律制度。好像判死缓的,一般都死不了,会减成无期或有期徒刑。历史上,江青是死缓,张春桥是死缓。前不久,薄谷开来是死缓。今天,刘志军是死缓。本舵觉得,渝前总督很有可能也是一个死缓。判了死刑,又死不了,味道长。
吴稼祥:写得好。转新华视点:[子夜微评]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李天一等涉嫌强奸提起公诉。对两个案件的进展,人们都有不同感觉,不同解读。但不可否认的是,风云一时的部长也无法逃脱法律制裁;有背景的子弟一样要为不负责任行为付出代价,说明我们社会的法律底线已越来越坚定。从坚定底线起跳,我们才能摘取更多梦想果实。贾奋勇
段郎说事:#今日休闲#:四高官犯罪,贪腐数额均巨大,且证据确凿。结果是:一死刑,一死缓,一有期,一假释。某日报据此报道:张三获死刑,彰显我国从重从快打去贪腐的决心;李四获死缓,彰显我国依法治国的法制精神;王五获刑罚,彰显我国刑事宽严相济政策精粹;郭五获假释,彰显我国人性化执法闪亮升华。
摆古论今:朝鲜报纸曾经发过一张美国人躺在海滩上日光浴的照片,配的文字是:美国人很穷,没有衣服穿,吃不饱饭,很多人饿死在地上都没有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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