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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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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申明,我是废几句,不是吠几声。:L
其次申明,或许我说的就是废话,因为不会起作用。
最后申明,废掉几句话,不希望因此带来废事,仅此而已。
现在废话正式开始:
以前就看见有人发帖质疑葛大和项大的办案,记得葛大正面回复了,觉得很诚恳,当时我也就废了几句。
作为桐城公安局经侦大队,肩负着为桐城经济腾飞保驾护航的神圣职责,打击经营活动中的“坑蒙拐骗”等经济犯罪这无可厚非。
但我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度,都要适可而止,否则会适得其反,搬了石头砸了经济这个脚。
举例说明一下,去年打击抽逃注册资金,如果注册的资金来源不明,或者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诈骗活动,给社会带来了危害,这种打击无异是正确的。我们打击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它的社会危害性,如果它没有危害性,甚至正在为国家创造财富,我们也能将它跟那些有危害的一道打击吗?
我的一个亲戚,去年在桐城注册了一个生产型公司,注册时因为后续资金一时不能到位,就借了一部分亲友的资金(再来说明一下,亲友的资金已经验证是合法的收入),注册好以后,就将借来的钱拿出来还了亲友,不久后续资金到位,就开始购置机器,招聘工人,开始了正常生产。
没成想,平地一声惊雷,他们很美好的向往,一下子就变得很遥远。
去年八九月间,一个电话打破了平静,公安经侦大队一纸通知,彻底将他们推到了深渊,涉嫌抽逃注册资金,触犯刑法,取保候审,一个个刺目的字眼,让他们胆战心惊,无比煎熬。
我认为,任何案件以法律为准绳的确不错,但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坐在办公室里打打电话,找几个人到办公室里询问询问,举着法律文书,讲着大道理,这就是办案子?难道没有了实地勘察?你们没有去他的工厂去看看,没有核算一下他们的固定资产投入?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办案?闭门造车,能造什么样的车呢?
我无意为我亲戚袒护什么,因为我知道他们很努力,并且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情,如果因为注册公司后续资金一时不足而被违法了,我只能对桐城市公安局苦笑了。
当初要是找一个会计事务所,花几个小钱,做一个假的财务报表,走一套假的程序,估计就不会有这种破事了。我想,葛大、项大,你们要查的其实是这种形式的经济违法吧。
我不多废话了。
祝你们工作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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