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港《天城首府》项目周边居民情况反映的说明 桐城市双港镇《天城首府》工程项目的周边居民情况反映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居民提出“该项目规划面积为2208平方米。属安庆市政府明文规定严格限制的(零星建设)。”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的《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该规定)第二条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建设用地内各项建设工程。第十七条规定,3千平方米以下零星土地,原则上不再进行改造和建设,是指安庆老城区建设用地。但在用词上是“原则上不再”,而非“严格限制”或“禁止”。该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未达到前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予以核准建设。《天城首府》北邻双永大道,西邻农贸路,东邻詹昌斌住宅,南邻汪诗兴住宅,用地条件符合第十八条第一款,即邻近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流等,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可予以核准建设。 该规定附录一名词解释26旧城区“是指安庆市城市规划区内老城区范围以外新河堤、龙眠山路以西,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以南,茅清路以东,长江以北范围。” (二)、情况反映中要求按安庆市政府第39条规定的不少于15米(空间)的规定执行。《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9条指的是多层住宅之间的间距,平行布置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4倍,且不得小于15米。而《天城首府》1-2层为商业,3-6层为住宅,北侧、西侧邻镇区道路退让道路满足镇规划,与东侧詹昌斌住宅(朝南向,一层)属东西向布置,且间距达8.0米以上,没有遮挡与被遮挡的关系。南侧住宅朝南向,与汪诗兴住宅(朝东西向,2层)间距达5.5米。《天城首府》项目周边现状建筑有的三层、有的二层、有的一层,但都不超过三层,均为低层住宅。 (三)、双永大道目前已是镇区道路,原公路早已改线,镇总体规划规定建筑沿农贸路退让3米,沿双永大道退让5米,《天城首府》规划建筑退让符合镇总体规划要求。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