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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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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今天心情有点沮丧,一种说不出来的失落从昨晚开始积郁于心底。人在办公室,却是打不起精神来处理事务。
时近中午,一个信息过来。“给你刻了个藏书印,你过来拿!”
是从前一个酷爱看书的同事。怪不得那天问我的名字怎么写法,当时气不过打个电话责备:你有没有搞错,认识这么多年,你竟然不知道我名字!他也没解释,只坚持问我是不是。
现在想来,这个爱书的有心人,可能看我新书的签名都是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似乎有碍观瞻,委屈了好书,便叫人刻了这个藏书印送我。
是啊,不知道从何时起,对一切讲究得有点过分的我变得粗糙起来:打扮草率,吃饭应付,连以前一日不可或缺的书看后也都马马虎虎束之高阁。书橱搁不下了,就塞入床底,久不检视,有的甚至蒙上一层薄薄的浮尘。
人因环境而改变心境,此言真是不假。
记得少年时买本心仪的书,必用白纸包好,在扉页处,细细的写上购置的日期,一笔一划,工整得如同阅兵场上排列整齐的士兵。一页一页小心的掀起,舍不得一下子看完。想起还有本没看完的书,心里像揣着个宝贝似的,吃饭,走路,一个人都痴痴地笑 。也舍不得借人,瞒过哥哥姐姐觊觎的眼光,藏在枕头底下,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完整的享受拥有这本书的快乐。
后来,工作了,买的书更多,但是爱惜的成分渐渐减少。买了回来,匆匆写上自己的 大名,似乎这样,这本书就非我莫属。也看书,但是大多大快朵颐。没有了少年买书时的那种恒久的快乐和得意。
有一日,看见别人书上的藏书印,觉得盖上这么一个印戳,才能对得起那些有着无穷魅力的文字。也兴起刻一个藏书印的念头 ,但是一天推一天,不想上街,不想跟人家讨价还价,搁置如今。
今日,这个除了书很少交集可能连好朋友的名分也 算不上的同事,终于帮我了了一桩心思。
其实,我知道,他比我敬重那些书,更敬重能写文字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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