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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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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花( 3)  鸡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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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听老家几个亲戚讲, 桐城经济开发区兴元小区,桃园小区,大王小区的现房(均为第六层)对外公开发售,办理国有土地出让证和房产证,起价每平米2550元。。。。,按理说这样的价格在桐城目前的房市下,价格绝对很有诱惑力,可是又听说这些个地方的土地性质原来都属于集体土地,是用于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结束后还有剩余房源, 现对外出售,不过全部是顶层。既然该房屋是属于安置回迁用房,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那怎么顶层房屋还可以办理国有出让土地证,这些房屋买卖收益是谁来享有和支配?房屋以后质量出现问题又应该找谁?有些事情我等小民还真不清楚这中间到底有什么门道。一块土地可以有两种用途?老家人说因为我住在市区,有些情况我应该更清楚些,就问我到底是什么情况,可是面对老家人憨厚的面孔我真的无从回答了。我想问问可有知情人能知道中间具体情况,能说出一二,叩谢!
后来又听说这样的安置房卖出后,有些住户却和原有安置住户没法协调,当地安置居民不让你经过他门口楼梯上楼,难道让已经购买房屋的住户上上下下用绳子不成,或者干脆从6楼直接跳下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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