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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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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苇过江 于 2013-3-15 09:15 编辑
控诉书
被控诉人:王××,现在古井小学担任老师主教语文兼教英语,离异,带有一个13岁的女儿。
事情缘由:我们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家庭和睦欢乐。可是,这一切却在2012年2月份发生了变故。听父亲说他们是在牌桌上认识的,随后她经常主动与我父亲约会,并引诱发生了关系。后来她纠缠于我的父亲并让父亲全程陪伴着学驾驶,逛商场、4S店。古井小学地处乡下,她就唆使我父亲天天早晚上下班接送,并接送她女儿上下学。这点她学校老师都知道,而且还有老师曾做过我父亲车子。刚开始他们还是偷偷摸摸,父亲还是很在乎这个家庭关心儿女的,时常与我们联系嘘寒问暖,可后来在王××老师的威逼蛊惑下父亲变了,开始不顾家不顾儿女,王诱留父亲留宿他家,并让父亲主动与母亲发生矛盾。当我们兄妹知道这件事时已是去年12月底了,当我们满心欢喜回家期待团圆时却整日不见父亲,母亲也整日以泪洗面神情恍惚夜不能寐。除夕的前夜终于见到了父亲在我们兄妹的跪求下以沉默答应了我们在家吃团圆饭的请求,年夜父亲也只在家呆了一会并又失踪了。今年正月初五王××与父亲一起又失踪了六天并切断于我们的一切联系,现在王××公然让我父亲与生活在一起30年的母亲离婚。法院已经向母亲传票了。
幼时,‘老师’一直是我心中的偶像,这个职业的无私与伟大一直深深的感动着我。记得刚接受教育时“老师说”一直是我的口头禅,至今,这个口头禅一直不曾改过,然而,今天“老师”让我又敬又恨。
老师,是国家育人的园丁,是孩子的成长的楷模,他们肩负着育人育才重任呀!请问:王××这种品德败坏勾引别人老公破坏别人家庭幸福的人,还有资格为人师表吗?难道继续让这样的女人为人师表,继续去影响祸害我们的下一代吗?难道让我们的下一代都像她这样吗?男盗女娼,道德败坏。法律,中国传统美德何在?这样的人适合继续当老师为人师表吗?难道就让这样的老师继续引导我们的社会风气吗?
至今,想起父亲的话:老爸爱你们,爱着这个家。相信着,我们一直深深地相信着!今天,母亲又在我们耳旁抽噎道:爸爸还是爱着我们爱着这个家的,他只是一时糊涂呀!想起我们凌晨偷偷跟着母亲望着她独自一人野狗相伴大街小巷寻找父亲的身影,我们哭了;遥望着母亲躲在黑夜含泪仰望王老师家、看着他们出双成对时,我们痛了也怒了。回忆起父母朝五晚九为着家庭而辛劳、为了我们丁点学费而共同奔波时,我们享受着并感动着;忆起第一次父母牵着我们逛菱湖公园、方特的喜悦;在简陋的老屋聆听着父母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我们憧憬着......点点酸甜苦辣如潮水汹涌,泪流着,心并痛着。近三十年的共同扶持,相濡以沫......碎了,痛了谁的心,又如了谁的愿呢?
我们知道作为儿女,婚姻是父母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但是,我们只是希望在外奔波时有一个家在心底留着、牵着,不想作无根的浮萍没有目的的流着、漂着,有一盞灯为我们亮着,与父母一起毫无保留地吃着聊着,没有金钱和众多的烦扰,只有一片心灵的宁静、一个盼头、一份希望。今天谁又能满足我们作为儿女的一点小小的心愿和要求!
我们理解作为一个离异女人的感受,但是,×××老师却破坏别人的幸福家庭,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幸福之上,难道这就是一个为人师表的道德标准吗???那么,我们是否能够怀疑这名老师的道德?能不为那些为儿女而日夜操劳的父母而担心吗?难道这是和谐社会和中国伦理道德认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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