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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2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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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乐府民歌中的长篇叙事诗。最早见于徐陵《玉台新咏》,题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有序云:“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宋代郭茂倩《乐府诗集》载诗及序入《杂曲歌辞》,题为《焦仲卿妻》,称“古辞”,并说“不知谁氏之所作也”。近人则多取本诗首句拟题,作《孔雀东南飞》。它大致创作于东汉献帝建安年间,是当时人据庐江郡(今属安徽)实有其事的一个婚姻悲剧写成的,后来在民间口头流传。由于原作失题,作者佚名,因而录诗的《玉台新咏》称之“古诗”,《乐府诗集》则以为“古辞”。至于近人或疑此诗为南朝作品,是把全诗在后来流传中民间集体加工润色的成分割裂出来,用作证据,故不足信。
这首叙事诗共 350多句,1700多字。它通过焦仲卿、刘兰芝这对恩爱夫妻的悲剧遭遇,控诉了封建礼教束缚、家长统治和门第观念的罪恶,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幸福的合理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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