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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15: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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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桐城市2012-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双新经济开发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桐城市2012-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桐城市2012-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宜政发〔2009〕16号)和民生工程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2-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桐城提供社会保障。
(二) 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大病统筹、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与参保对象
(一)目标任务
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7.2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任务分解见附件1。)
(二)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三、登记缴费与时间规定
(一)登记缴费方法
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手续;未成年人、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在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新参保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一张一寸个人近期免冠照片;已参保人员携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就诊证》直接办理(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登记缴费时间
8月20日至9月20日,逾期当年不再受理。
新生儿参保不受受理时间限制。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由其亲属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
四、基金筹集
(一)在校学生、未成年人:260元/人·年。
(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410元/人·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标准见《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一览表》(附件2)。
五、待遇享受
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于当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间(保险年度),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参保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诊疗项目等)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同。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一)在校学生、未成年人:25万元;
(二)其他城镇居民:12万元。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门诊统筹、慢性病门诊补助限额、意外伤害和抚恤金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待遇按《关于转发<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桐人社发〔2011〕205号)规定执行。
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根据人员类别、就诊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分担,具体见《安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附件3)。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低不少于参保居民住院发生所有医疗费用的35%。
六、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并配合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资金按时到位。地税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对各类低保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认定,残联负责对重残人员的认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专人分管。
(二)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使广大城镇居民和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督查小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附件1:
2012—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
一、教育局:50000人
二、龙眠街道:8200人(不含在校学生,下同)
三、文昌街道:9500人
四、龙腾街道:600人
五、双港镇:850人
六、新渡镇:1000人
七、孔城镇:1000人
八、青草镇:1000人
九、范岗镇:950人
十、金神镇:950人
十一、大关镇:500人
十二、吕亭镇:400人
十三、鲟鱼镇:450人
十四、嬉子湖镇:200人
十五、黄甲镇:90人
十六、唐湾镇:60人
十七、双新开发区:50人
总计:75800人
附件2:(表格见后图)
说明:1、低保人员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重残人员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认定;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具体界定标
准由同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2、18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均以2012年9月30日为时间节点予
以确认。
附件3:(表格见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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