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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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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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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知无不言 于 2012-7-4 12:52 编辑
谁为善良买单 发表于 2012-6-29 07:49 
一:腐败是人为,不能因此完全颠覆政府功能。二:既然承认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就事论事,不能把怨愤全部发泄 ...
对于50楼的回帖,我本无意回复,可我在看完之后,只觉得后背发凉,知道了当一个人开始疯狂时,原来是多么可怕!既然她列出了五条,那我就对她的五条一一回复:
一:腐败肯定不是个人行为,它的存在一定有滋润它的邪恶土壤。
二:知道什么叫历史遗留问题吗?本来没有问题,就是一代代的不作为才有了问题!且问,“那些人”,我说的是“那些人”他们执的是哪家的法?你是看到了他们提供的视频,可你看到当一根断了的木棍扎在村民的耳朵上,耳朵差点脱落的情形吗?
三:什么叫刁民?就是当手握话语权的那些人的利益和老百姓的生存发生冲突时,那些手握话语权的人对老百姓的侮辱性的称谓。什么叫愚昧?知道那些所谓的执法人员是怎么来的吗?他们是各个有权有钱的单位抽调的人员,拿着双份的工资,做着欺压老百姓的事,却有你这样被门夹了脑袋的人说他们在“执法”,而老百姓如果不配合就是“愚昧”。
四:“上访”?要不要老百姓跪地拦轿(车)喊冤,包大人下轿为民做主?你太天真了吧?“国家”的法律是赋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可你说“政府”一句不是的话试试?
五:最搞笑的“五”,你怎么不写在“二”?“公私分明”?“法外有情”?什么叫公?为少数人的利益服务叫“公”,什么叫私?打伤老百姓的叫“临时工”,是在为少数人服务时做的私人行为?这样就公私分明了。
“执法过后,“相关人员”应对受伤民众予以补偿”?从来没有听说过“执法”之后的赔偿是由“相关人员”来赔偿的,如果有,那也叫“国家赔偿”,如果由“相关人员”来补偿,那“相关人员”执行的一定不是“法”,你听说过执行枪毙死刑犯的武警,要对死刑犯的家属做出补偿的吗?那些“相关人员”执行的一定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产生的“规定”,也叫“龟腚”。
本不想作人身攻击,可在看见你在对“吃人”的那些人面对被吃的人做出的反抗时做出的行为叫作“执法”,而被吃的人如果反抗就叫“愚昧”时,我就想拎着你的脖子,带你去库区走走,看看,听听。
不要和我说舍小家为大家,当你面对家园无存时,你会作出什么反应!
还有,我们不是先知,只是后觉,只是在面对像你这颗冰冷的心灵面前,我们做的其实很少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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