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39969
- 积分
- 14
- 威望
- 4
- 桐币
- 4
- 激情
- 41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8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9-8-4
文都童生
- 积分
- 14
鲜花( 0) 鸡蛋( 0)
|
本帖最后由 实说 于 2012-5-31 06:52 编辑
过去叫的皖中路现在叫海峰路了,路也建成多年了使用多年了,然而,在北侧还有一小段人行道被土和围墙堵隔着不通行。这些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多少次了,市容整治多少次了,都是依旧保持着。行政执法局好象也成立多年了,这方面的管理实属于所管的范围,但为什就不管呢?难道这段土地上是军事设施?是公共利益设施?
相反,其它道路上两侧,一当兴建房屋,砌个建筑施工安全围墙,一班又一班一车又一车的人到了,自称是执法局的,有时证件也不亮,什么占道哇渣土哇统统都是他管,什么不办手续哇不备案呐立即停工,什么占道费、渣土处置费都要了。试问:道路两侧房子都还没有建成、人行道也还没有修建,砌个施工围墙占了什么道?要收什么费?建房子挖基础多余土方自行处置了,未乱堆,未乱放,收个什么费? 对比而言,那个皖中路早就修好使用了,真正占了这么年的道,要收多少占道费呢?据我了解是分文未收的,而且每次“创建、整治”政府还要出钱找人为其维护。难道执法局管理有界限的吗?难道实际占道的不管而准备修道的管吗?难道那土堆在人行道上不收费而自行车辆运输土就要收渣土费吗? 除此类而外,还有好多是:真正建好的道路上砼的残余固定物;道路绿化带私开出入口;人为破坏原状造成坎坷不平;私自改变排污排水走向;把路灯杆当晒衣架;把人行道当停车场和货场;把雨水井当垃圾坑等等这些。这难道不是行政执法职能所管的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