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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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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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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龙眠山里疯 于 2012-5-2 10:41 编辑
新渡、双港、范岗这几年个体经济日益繁荣,用工越来越大,而大多数工人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在进厂之前面对口头许诺的高额工资诱惑,大多都不加思索的在厂方自拟的合同书上签字,其实大多数厂方自拟合同都是霸王条款,所谓厂里规定,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
当前桐城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工人不需要技术,简单的体力劳动,也不给工人培训,更谈不上给工人买“五险”,如果工人不愿意和其他原因离开,企业主就拿出事先签订的所谓合约,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工资,这样很容易造成冲突。上个月范岗镇一企业员工由于同样的原因跳楼自杀,而新渡的员工潘某竟模仿杨佳,来个一刀了断,既是法盲又是野蛮,大脑简单容易冲动,给别人造成了伤害,也给自己人生画上了一个句号。
政府有关部门,我们的人大政协委员,有谁去关心这类事情?企业欠薪矛盾纠纷没有人愿意去处理,出事了打110,都是公安解决的多,劳动监察部门更是不愿意主动介入,职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自己选择自杀或杀戮,造成悲剧。请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宣传,规范企业用工合同,并要在合同中注明投诉和最终裁定的政府部门,尽量减少矛盾,化解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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