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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金人员年审通告
根据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已享受养老保障金人员资格核查验证的通知》(桐人社发〔2012〕32号)文件精神。2012年享受被征地农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年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2012年3月底在册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员。
二、年审时间: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顺延)。
三、年审方法: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新开发区按32号文件要求具体安排后通知到各村(居)委会办理。
四、年审要求:
(一)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人员必须由其本人持《桐城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登记证》、身份证,到各辖区内劳动保障所规定的指定地点办理验证,不得委托亲属或他人代办。(二)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员按人社局〔2012〕32号文件精神,由各镇(街道)、双新开发区组织各村(居)委居上墙公示后,召开相关会议集中年审,签字确认。
五、对没有按人社局〔2012〕32号文件规定年审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基础)养老保险金。
举报电话:6132244
电子信箱:tcncyl@126.com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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