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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崛起] 桐城市选派第五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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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桐城市选派第五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公     告

根据省、安庆市的统一部署,我市今年继续选派第五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为切实做好第五批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干部的对象和条件
选派干部主要从市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市的单位中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3)热爱“三农”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6)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7)身体健康。
二、选派干部的任职和主要任务
第五批选派干部主要到后进村和“难点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任期2年。选派干部主持村党组织的工作,按照“加强组织、发展经济、富裕农民、维护稳定、锻炼干部,促进农村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围绕后进村整顿和“难点村”治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任务:抓住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有利契机,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开展“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升村党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领党员群众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选派干部的政策待遇
选派干部在村任职两年中,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视同选派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且不占选派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选派干部总数的35%。选派干部任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表现突出、任期考核优秀的选派干部及时提拔使用。
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与原单位同级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差旅费由选派单位承担。选派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选派干部任职期间保留原单位编制、职务和身份。
省财政为每名选派干部安排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选派干部任职期间,每人每年配备5000元办公经费。选派干部的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分别由省、安庆市、本市财政承担,市选派办负责管理,专款专用。
凡符合选派干部条件自愿报名的,请于3月11日下午4时前在本单位报名,或直接到市委组织部选派办报名(报名地址:市委党校北楼四楼,联系电话:6127543)。
特此公告
中共桐城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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