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4
- 积分
- 27206
- 威望
- 966
- 桐币
- 5104
- 激情
- 17970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2565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5-29

超级版主
 
- 积分
- 27206
 鲜花( 3)  鸡蛋( 0)
|
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桐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房地产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规见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及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1、前期购置土地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的;
2、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的;
3、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违背出让合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房地产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7日,到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7日,到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向桐城市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7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储备中心将在2011年12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来源:新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