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607
- 积分
- 3020
- 威望
- 29
- 桐币
- 152
- 激情
- 14042
- 金币
- 0
- 在线时间
- 1858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08-10-7

桐网举人

- 积分
- 3020
 鲜花( 2)  鸡蛋( 0)
|
愿与苏浩先生一道见证法制进程,将一切都公开透明到阳光下来
自从在网上发表了个质疑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苏浩与北京打人奥迪车苏楠关系的帖子,无论是我还是苏浩,两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无可逆转的变化。
首先声明一点,虽然我也姓李,但与李双江肯定没有半点关系,更无丝毫想要通过挖掘苏浩以帮助李双江转移公众视线的意思。不信的话,大家可以检索我的微博发言,看我在李双江那个问题上一直持什么立场和观点。我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希望北京那边的网友也好律师也好或者媒体,能够搞清楚李双江儿子的真实年龄,给公众一个透明的交代。关于这点我想说的是,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站出来,跟身边的腐败现象做斗争,我在山西,我对山西的情况相对了解一些,我做我认为该做必须做的。
其次需要声明,我没有卷入任何所谓的官方权力斗争漩涡。尽管,苏浩本人也好,公众也好,或许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猜测或者也属正常。关于此点,我无法提供什么证据,但可以用行动证明:如果苏浩先生真的认为我是受他政治对手指使而对他采取行动的话,他不妨也给我提供点他所认为的在背后搞他的政治对手的料,看我会不会将之公布即可证明。
再次是需要道歉,为我在以往的行为中有些监督越界出位而道歉,不是因为害怕,尽管自己和家人已经遭受到了这样那样的威胁,而是因为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天上午,网民@辣姜 给我打来电话之后,我认识到了这个问题,那就是,我在提出要求苏浩做亲子鉴定的时候有些越界出位。我原来的逻辑是这样,第一,有报道说苏楠在北京对警方称自己是苏浩亲属或儿子;第二,山西警方辟谣称那是苏楠为减轻罪责而编造了自己是苏浩亲属的谎言;第三,山西省公安系统早有传言称苏浩有私生子,因此我就要求苏浩与苏楠做亲子鉴定以澄清。经@辣姜 提醒,我这个逻辑确实混乱了,并且因为我那个《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长苏浩,你敢与苏楠做亲子鉴定吗》的标题在客观上给人造成一种印象,那就是苏浩如果不出来做亲自鉴定的话相当于变相默认了与苏楠的关系。@辣姜 提醒我,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请苏浩用更令公众信服的理由来澄清事实,必要时做亲子鉴定。@辣姜 的提醒很有道理,错了就是错了,我道歉。但,道歉归道歉,该坚持的还是要坚持。我保证,在今后的发言中一定注意到更加理性与客观,尽量让事情回归到法制与理性的轨道上来得到澄清。虽然我无法保证别人也这样想,也这样做,但我自己必须这么做。
今天上午,我发了一条微博建议广大网友,在前段的舆论中苏浩本人的声音太小太微弱,这对他是不公平的。我希望公众能够给苏浩以充分的表达权,最好能请苏浩本人召开一个专门的新闻发布会,最好是能通过在线与网友互动的模式来充分解答公众的疑惑。我们反对强权力的毫无边界,但也应随时警惕自己监督的边界。这是我希望事情回到法制与理性轨道上的第一步。
我还要替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做个辩解。那就是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了一句“苏浩有无私生子是他个人的事情,由他个人去处理”的话引起公众热议。这句话需要分两个层面来解读,那就是从他厅长的角色而言,从党纪国法的角度出发,一个副厅级的官员有无私生子绝对不是他的私事,而是一个必须启动调查程序的严肃问题,或者证明那是谣传还苏浩清白,或者查实的话给予他应受得处分;但从另外一个层面解读的话,杨司厅长的说法也不无道理,那就是苏浩有无私生子的问题确实是他的私事,他在维护自己权利或者澄清自己的时候应该只利用其个人的资源,请律师也好对我“正当防卫”也好,都必须严格做到公私分明,不能滥用公权力去做给他个人维权的事。
下面谈谈我下步的打算。虽然跟苏浩无冤无仇,但我还是必须把这个事情进行到底。说到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花边新闻,而是涉及到“一切权力都应该在阳光下运行、一切权力都应该受到监督”的原则性问题,当然,这里所指的权力不但包括苏浩他们这样的官员所拥有的公权力,也应该包括对我这样人的行使话语权与监督权的监督。尽管在目前而言,对后者的监督可能更为容易,对前者的监督显得要非常艰难,但我愿自觉遵守。让这个社会回归法制而不是人治,让这个社会回归理性而不是沦为简单的力量博弈与情绪发酵,是我们这个国家每个公民都应该致力努力的方向。还认识不到这个问题迫切性的慢慢认识,已经认识到了的人就应该自觉遵守。
这个事情怎么可以回到法制轨道上呢?首先一点还是需要苏浩先生配合,希望他真正考虑下聘请律师对我进行起诉的事宜,并请他切实说明自己有无私生子的问题并给出令公众信服的解释,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示并说明来源。当然,要求他做到的,不管他做不做,我会首先做到。在这篇文章之后,我会另写一篇将自己的一切公开,并回答公众对我的一切质疑——这个公众的范围应该包括所谓的五毛,我的观点是,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出于什么动机以及目的,只要其提出了质疑,而自己目前已经因为这个事件被迫成了公众人物,那我就必须做出相应的澄清或者回应,对别人质疑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因为给别人贴上一个五毛的标签就把自己置于道义的高度而不屑回答。任何权力都是双刃剑,公权力如此,受公众信任所赋予的舆论权也是如此,若对自己的行为不加检点,就很容易用一种暴力取代另一种暴力,滥用话语权也是一种暴力。还是那句话,要求别人的自己先做到,不管苏浩会不会响应,我自己必先做到。
第二个步骤就是,鉴于此事目前已经造成巨大社会影响,各有关部门都应该主动履行职能并接受公众监督。其中,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纪检委是必须介入对此事的调查的,那是你们的职责所在。如你们拒不履行自己该尽义务,我将对你们提起行政诉讼。顺便提醒一点,我的帖子中所体现的质疑绝不仅限于苏浩有无私生子的问题,虽然,现在公众的视线都主要集中到了这里,但是,我在帖子中所提到的苏浩在金银焕车祸身亡后让太原市干警集体戴白花哀悼的事情、他和他领导的太原市公安局在晋源强拆打死博士生父亲案中的表现、在《另类审计风暴背后的生意经》中的责任、在从1993年到现在使用该审计所期间有无造成因程序不合法而造成的冤假错案中的表现、在为什么要让被查对象或报案人支付高额审计费用中的违法表现、在强制太原市所有驾校接受审计中的表现都应该得到调查。一桩桩一件件都向包括我在内的公众做个清楚的解释。
第三个问题是,自从我与苏浩的争执开始之后,我的通话自由已经受到了严重干扰,已经有两次事情证明我的怀疑——一次是我原先所在山西晚报的领导跟我通过话后,就有苏浩委托的律师找到他进行干扰;第二次是在今天上午,刚有一个山西朔州籍的人士给我打过电话,说他那里有苏浩保护煤矿、私生活问题的大量线索,我马上通知在北京的媒体人士前往核实调查,但,那位朔州人士给我打过电话不久之后就有他在朔州的同乡给他打电话,据他及受我委托前去核实该事的那位媒体人士告诉我,苏浩本人还给他通了电话,希望通过他转告我,“这事就这样算了,谁也别闹谁。”我非常有理由怀疑,苏浩先生在与我的这种博弈中滥用了公权力。还有,连续几天,我在新浪的微博、在腾讯的微博、在新浪的博客、在天涯的博客都受到了严重干扰,我的发言渠道一度被完全封堵,至今仍处于半死亡状态。我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居住权受到威胁,我不能证明这事是有苏浩先生指使,但坚决要求山西省公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我的以上威胁。否则,在这场我希望的公民与官员共同见证法制进程、推进社会生活阳光透明公开的博弈中,尚未开始,我就已处于严重不对称的地位。对于公众所期待的真相,我不能出去调查,对于证明自己的清白,我不能出去取证。所以,我必须对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等提起必要的行政复议与诉讼,我必须要求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说明每年接受多少财政拨款、罚没款及其他收入多少、分别用于何方,其中有多少被滥用到公权力肆无忌惮扩张的地方。
其他想说的还有很多,以我有限的法律知识只能想到这么多。我迫切需要得到法律专业人士的及时援助给我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声明,失业将近半年,房贷、车贷缠身,爱人今年刚刚生了孩子,今年已经向朋友们借债10多万,原计划找到新的工作后慢慢偿还,但目前看来近期内参加工作的可能不大。在我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我支付不起任何诉讼费用,来给我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们不但没有机会从我这里挣到分文,相反,还得自己倒贴差旅费。但我不是在哀求,我认为,自己在做的是一件非常有意义得事情,我希望能有人和我共同面对,共同见证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李建军
2011年9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