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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人们“扶老”的勇气,必须依靠法律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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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网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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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3 17: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6日,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引发热议。卫生部官员称,伤害干预系列技术指南制定历时两年多后公布,与近期的社会事件无关。上述人士表示技术指南的前提是,所有人跌倒都应该去帮扶,技术指南本身谈的是技术问题,不应变成伦理问题。(9月8日《新京报》)

9月2日上午,武汉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直到一个半小时后,赶来的家人才送他到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9月4日《东方早报》)

老人摔倒了,却没有人敢去扶一把,这样的悲剧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可恰恰发生在我们身边。当惊诧的人们回过神来,往往会扪心自问一句:要是碰到了这样的事,我会上前扶起他么?

从网上跟帖情况来看,大部分网友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我想扶,但也不敢扶。“想”与“不敢”之间的思想挣扎说明,“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社会怪相,并不能用“道德滑坡”来简单概括,在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唤醒人们“扶老”的勇气,必须依靠法律之手。

扶摔倒的老人一把,本是多数人都有的朴素善念,如今这事儿变得复杂,始作俑者当是5年前的南京“彭宇案”——扶起摔倒老人的彭宇,被诬陷撞倒老人,一审败诉赔款。虽然二审以老人撤诉告终,可老人的诬告在行善者心里,留下了一个难以抚平的伤口。加之近期各地翻版“彭宇案”接连上演,天津“许云鹤案”、南通“段红彬案”……尤其是“段红彬案”让人倒吸一口冷气,眼看段红彬就要成为又一个彭宇,幸亏摄像头记录下了他扶起老人的真相,才让他逃过一劫!

就在人们群起谴责“诬告者”的气氛里,武汉88岁的李大爷摔倒了。可以想象,经历了剧烈思想撞击的人们,面对摔倒的老人已陡增戒备心,更失掉了“扶一把”的勇气。于是,翻个身爬起来或许就可获救的李大爷,被鼻血堵住呼吸道,窒息而亡。

反思李大爷“无人敢扶而死”的悲剧,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倘若法律能够保障扶起老人的“彭宇们”的清白,能够对诬陷好人的“恶老”们进行严厉制裁,扶起一个摔倒的老人又有何难?

首先,面对各种各样的“彭宇案”,执法部门应该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譬如在“彭宇案”中,那个老人既然说彭宇撞了她,那么她就应该拿出相关的证据,否则就是空口无凭,彭宇就应是无罪之身——所谓“疑罪从无”也。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见义勇为者免于“被冤枉”的恐惧,才能让社会公德免受伤害。

其次,对于恶意诬告者,必须严厉制裁。譬如“段红彬案”,在摄像头给出真相后,老太太一声道歉一面锦旗就完事了,这样的结局难免后来者效尤“诬告”。在一个讲究法治的社会,作恶欺诈的人本应承担起作恶的成本,只有让他们担负起应有的法律责任,才可能以一儆百,维护法律的尊严,否则会伤害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

几千年前,孟子就说过“人之初,性本善”。尽管时代不同了,但善念总还在人们心头。只要用法律之手拂去恶行的污垢,打消“行善反而会受累”的顾虑,人们“扶起老人”的勇气就会从根本上被唤醒。

开往春天里的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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